按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统一部署《关于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黎明行动”“黄昏行动”的通知》要求,25日下午至26日清晨,全市公安交警先后组织开展了“黄昏行动”第一次集中整治、“黎明行动”第二次集中整治工作,两次集中整治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685起,其中酒后驾驶23起、三轮车违法载人46起、面包车超员39起、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96起、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369起,劝导三轮车消除违法载人状态450余起,纠正摩托车骑乘人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630余起

典型案例

1、2021年6月25日7时10分,李某刚驾驶陕EB1620号中型普通客车,沿大荔县大华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孙家村口时,因涉谦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员20%以上未达50%的违法行为(核载19人,实载28人,超员9人),被大荔交警查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对驾驶员李某刚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的行政处罚。

2、2021年6月26日7时30分,王某子,男,河北廊坊人,驾驶冀R5X9H5号轻型栏板货车,沿大荔县202省道由北向南行至创业路口时,因驾驶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6人的违法行为被大荔交警查处。

3、2021年6月26日早06时10分,高新交警大队良田中队在河堤路开展“黎明行动”时发现一辆无牌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实载8人,民警告知其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并要求立即对所载人员进行转运,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2021年6月26日早5时许,蒲城交警大队兴镇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黎明行动”过程中,查处一辆电动三轮车违法载5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当场对驾驶及乘坐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车辆予以暂扣,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渭南公安交警提醒:针对各类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渭南公安交警将会持续严查严处,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能够遵规守法驾驶,高高兴兴上路,平平安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