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威海市环翠区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为加快“精致城市·幸福威海”首善之区建设,着力提升“英才汇翠”水平,聚集更多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2021年拟继续引进优秀毕业生到威海市环翠区属事业单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和数量

(一)综合管理岗位A:2021年QS榜单前200名高校及“双一流”高校(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详见附件),2020年、2021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30人。

(二)综合管理岗位B:全国普通高校2020年、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20人。

根据报名、考试和考察情况,可适当增减引进计划。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等,均不列入引进范围。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

(三)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四)年满18周岁(2002年7月12日以前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12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5年7月12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为5年及以上的,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五)报考人员本科阶段必须是国家统招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博士、硕士研究生应以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报名。

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取消引进资格。

(六)报考人员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或2021年QS榜单前200名高校毕业生或国内“双一流”高校毕业生;

2.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且为中共党员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连续一年以上或曾获院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主要学生干部:班长,班团支部书记,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

担任学生干部时间:须连续一年以上,或报考时已担任学生干部且毕业前能达到一年以上。(寒暑假计算在内)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9:00—7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13日11:00—7月16日16:00

报名网站: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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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审:刘倩倩

审核:孙婧男

编辑:张晓凤

来源: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