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何昱璞)*ST银亿6月2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参股公司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转来的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获悉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毛卫华、张悦对川山甲公司破产清算的申请。

公告显示,2021年3月,申请人毛卫华以川山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川山甲公司进行破产清算。2021年6月2日,法院作出裁定:受理申请人毛卫华、张悦对被申请人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ST银亿表示,公司基于持有川山甲公司股权非近期出售,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报表列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项金融资产原始投资成本2.99亿元,2020年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75亿元,截至2020年末投资成本账面价值为1.25亿元。目前因川山甲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上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预计将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25亿元,该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预计不会对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预计影响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25亿元。本次裁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具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年审会计师审计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