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联合发布

关于依法清理整治涉诈电话卡、

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通告

通告指出

电信主管部门、公安机关

将持续深入推进“断卡行动”

以零容忍态度

依法严厉打击

非法办理、出租、出售、购买

和囤积电话卡、物联网卡

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行为

全力清理涉诈号卡资源

 重要提醒!手里这类卡,月底前应主动注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视频
重要提醒!手里这类卡,月底前应主动注销

通告中明确,凡是实施非法办理、出租、出售、购买和囤积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的相关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应停止相关行为,并于2021年6月底前主动注销相关电话卡、物联网卡以及关联互联网账号。对通告发布后仍然进行上述非法行为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惩处。

通告要求,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应按照“谁开卡、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网络信息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电话卡、物联网卡、互联网账号的实名制管理。

通告还指出,电信企业应建立电话卡“二次实名认证”工作机制,针对涉诈电话卡、“一证(身份证)多卡”“睡眠卡”“静默卡”、境外诈骗高发地卡、频繁触发预警模型等高风险电话卡,提醒用户在24小时内通过电信企业营业厅或线上方式进行实名核验。

互联网企业应根据公安机关、电信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对涉案电话卡、涉诈高风险电话卡所关联注册的微信、QQ、支付宝、淘宝等互联网账号依法依规进行实名核验,对违法违规账号及时采取关停等处置措施。

打击涉“两卡”犯罪

临沂公安一直在行动

0 1

6月21日,蒙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徐某。

自今年3月份以来,徐某在明知他人进行网络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3张银行卡出售,非法获利2000余元,银行卡交易流水500余万元。现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02

6月17日,兰山公安分局在开阳路一出租屋内捣毁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窝点,当场抓获正在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嫌疑人孙某某,查扣设备两台,作案电话卡13张。

经查,自今年5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通过网友介绍,购买和搭建设备为电信诈骗分子提供通信服务,为电诈犯罪团伙充当“帮手”,非法获利5000余元。

03

5月12日,陈某某到兰山公安分局报警称其在网上以投资名义被诈骗89万余元。6月24日,兰山公安分局在福建省永安市名阳水岸小区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抓获。

经查,张某兴今年2月份与缅北人员勾结,采用银行卡取现并送到指定地点的方式为境外诈骗犯罪集团洗钱,并非法牟利,取现达400余万元。张某兴已被刑事拘留。

04

6月26日,经开区公安分局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李某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于2020年11月份在10家银行办理银行卡后,在明知不得将银行卡出租、出借、出售的情况下,仍将其办理的银行卡转租给他人用于犯罪活动使用,并从中非法获利11000元。

目前,李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05

6月22日,经开区公安分局抓获一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彭某杰。

经查,2020年11月份以来,彭某某先后办理10张银行卡并绑定手机卡,彭某杰在明知不得将银行卡出租、出借、出售的情况下,仍以每张银行卡1000、1500元的价格转租给他人用于犯罪活动使用,并非法获利130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彭某杰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06

6月21日,经开区公安分局抓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崔某某。

经查,崔某某今年3月份先后办理9张银行卡并绑定手机卡,在明知银行卡为境外赌博转账使用情况下,仍以每张银行卡4000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并非法获利36000元,为电信诈骗活动提供帮助,银行卡流水达21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崔某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07

近日,沂南县公安局抓获贩卖卡团伙成员许某卿、隋某兵。经查,该2人伙同他人开办20多张电话卡,以每张500元的价格售卖给诈骗犯罪集团。目前,许某卿、隋某兵已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警方提醒

公安机关统一负责

用户投诉受理

涉卡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等事项

如发现相关线索

可拨打110

来源:平安临沂

本平台部分文章来源或改编自互联网和其他公众号,主要目的在于分享信息,让更多的人获取需要的资讯,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读者参考,如有侵权请告知我们,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