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1年6月28日南通市海门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 瑊同志为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施张范同志为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1年6月28日南通市海门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 命:
任智峰同志为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潘德峰同志为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张骥同志辞去海门区人民法院院长等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6月28日南通市海门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 定:
接受张骥同志辞去海门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钱国泉同志辞去海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6月28日南通市海门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 定:
接受钱国泉同志辞去海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由海门区人民检察院报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南通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任智峰同志代理海门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6月28日南通市海门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 定:
任智峰同志代理海门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潘德峰同志代理海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6月28日南通市海门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 定:
潘德峰同志代理海门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由海门区人民检察院报南通市人民检察院和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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