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兄弟不孝敬母亲,多次劝导仍不改正,请来法官现场审判,四兄弟立马表示给老人生活费。

我在村里是要经常到农户家里去的,我有八户帮扶户,其中有两户住得较远,有一户是一个独居老人,是一个老婆婆,老人是有四个儿子的,这四个儿子个个身体健康,无灾无病,家里老婆孩子也是身体健康。

按常理来说, 有四个儿子, 这个老人是不能算是贫困户的,但现实情况是四个儿子都不管她了,她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就作为一个边缘户算是村里的帮扶对象。

前边三个哥哥都成家并且分家出去了,最后一个儿子和老婆婆住在一起,这四儿子四十岁了,还没有成家,长期在外务工,家里其实是老婆婆单独一个人居住在他们的老屋。

那个老屋建得早,是一个很破旧的小木房子,老婆婆姓张,我平时叫她张婆,张婆为人特别地好,为人和气,每次我们到她家去,她都很讲礼,近八十岁的人给我们端板凳、热茶水,我们主动去自己弄这些,她还要生气,非得自己亲手来,还到房间里拿瓜子水果出来一个劲地招呼。

这样的一个慈祥老人,却没有一个儿子主动站出来,喊她去一起住,一个个成家了都只顾自己。

听她说,她的老公在四十多年前去世后,独自一个人几十年,又当爹又当娘,费尽千辛万苦,花一生心血把四个儿子拉扯大。

按照常理来说,张婆的晚年本该是在四个亲生儿子的抚养下过得安稳平静。

不料三个成家的儿子在儿媳的唆使和挑拨下,没有一个人愿意主动承担母亲的赡养问题,都把老妈丢给小儿子,说他们三个是分家了的,只有老四还没有成家,怎么也得老四来照顾,如果四个兄弟来分摊赡养,也得让老四成家了,四家人来谈。

这个老四呢,一去广东打工就无音讯,已好几年没有人知道去处了。也不知是在广东安家了,还是失踪了。

就这么个理由,反正就是不想让自己婆婆到自己家里生活,让张婆一个人独自住在跑风漏雨的旧木房里。

反倒是张婆的几个孙子,时不时给老人送点吃的东西来,但是孙子都在外面读书的时候多,没有经常在家。

为了解决张婆的养老问题,村里面多次到她的三个儿子家里去做劝导工作。

主要还是儿媳的问题,反映老人不讲卫生,以前在儿子家里的时候,乱吐口啖,上厕所不冲水,看不管媳妇大手大脚花钱,爱说爱管,反正就是说老人自身问题太多,和老人才一个屋檐下矛盾多,家里更不和睦。

再三协调,要求三兄弟拿出一个方法来,轮流照顾也好,共同负担也好,总不能让老人继续在破木屋里生活了。

三兄弟互相推脱,大儿子说二儿子家有空处,自己屋里没地方了。

二儿子说,先从大哥家带个头。

三儿子说,两个哥哥在前,只要他们每人先照顾一个月,我也照顾一个月。

三个儿子其实都很好过,大儿子在县城包工搞装修,二儿子搞运输,三儿子有一个小砖厂。

就这么拖了好久,我们村里面村委和包村干部多次劝解和督促都没有把老人带回家照顾。最后还下通知书,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将起诉法院。反倒是把三兄弟搞毛了,说是不喊法院来就是他的儿子,气得我们火冒三丈。

起诉书递交法院,然后特意要求法官到村现场办公审判。

终于,到日子那天,我们通知全村老少到村委广场,还把全村喇叭连音,来一个广而告之。通知三兄弟到现场来,三兄弟拖拖拉拉,催了几次才来。

把前因后果一说,四兄弟大庭广众之下,还是感觉不好意思,但始终没有人答应出来赡养,最后按我们村里面之前的意见,三兄弟每个月给老人五百块钱生活费,传统节假日给老人买不得少于四百元的物品。老人生日的时候,每人要另外给500元。

另外,现在老人做的房子是多年老木房,存在安全隐患,如果三兄弟都没有空房间,那么就得给老人修两居室,让老人住房保障。

当着全村老人的面,在大家的议论下,三兄弟终是按照我们村里的意见签字认同,当场就先付了本月的生活费,以后每月交由村委会,村委会再转给老人。而且,答应每人出一万块钱维修旧房,解决老人的住房安全问题。

事情终于得到解决,不圆满的是三个儿子没有一个人愿意老人到他家去住。

不敬母亲四兄弟,

不管不问亲母亲,

法官到场丑态现,

个个态度马上变。

为人父母把子女养育成长历经多少辛辛苦苦,为人子女在老人年老的时候理应全心照料,这是基本的伦理道德,而现实生活有多少人却忘记了这个中华传统的家庭义务和责任。

我们每一个人都是父母辛辛苦苦好不容易拉扯大的,父母给我们生命,教育我们成长,他们年老的时候没有能力独立生活了,理应由我们来照顾,而不是送到养老院,更不是扔在一边,不管不问。

这才是为人之本。

我们每一个人都要记住,这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