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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两份重磅政策意见集中亮相!事关无锡未来发展的最新风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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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我市召开《关于加快推进无锡太湖湾科技创新带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新闻发布会。

这两份《政策意见》将会给无锡科创和产业发展带来哪些利好和变化?和小编一起往下看!↓↓↓

《关于加快推进无锡太湖湾科技创新带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

● 用最优政策、最好资源、最强保障,推进太湖湾科创带建设。

●《政策意见》围绕科技研发、产业孵化、载体建设、人才引育四块内容共20条“硬核”政策↓↓↓

包括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聚新型研发机构、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加强国际科技研发合作、创新科创合作体制机制;

促进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助力创新型企业加快成长、推动科技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拓展新场景应用、支持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

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建设高品质科创空间、促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推动科产城人深度融合、加大金融集聚保障力度;

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提升人才服务水平、打造高品质国际人才社区、健全多元化人才投入体系、加大人才激励力度等。

详细内容如下↓↓↓

《关于加快推进无锡太湖湾科技创新带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

用最优政策、最好资源、最强保障,推进太湖湾科创带建设。《政策意见》围绕科技研发、产业孵化、载体建设、人才引育四块内容共20条“硬核”政策,高质高效推进无锡太湖湾科技创新带建设,加快打造国家级新区和新发展理念实践示范区。

在政策研发过程中,着眼于“大”“高”“锐”“新”“合”五点考虑,针对平台、项目、人才等各个方面,研究出台了一批力度超出预期、比肩全国一流的政策措施;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在国际社区建设和土地、金融等要素保障方面,研究提出了一批无锡以前没有的政策措施;并将本次出台的政策意见和已经制定或正在出台的政策充分整合,做好“协同”文章,加强“条”与“块”协同、“内”与“外”协同,形成推动太湖湾科创带、带动环太湖科创圈建设的良好效果。

关于科技研发

围绕科技研发,提出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聚新型研发机构、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加强国际科技研发合作、创新科创合作体制机制等5项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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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深入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领航计划”,着力提升创新策源能力,布局建设国家实验室等标志性、稀缺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2.集聚新型研发机构。积极引导江南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与大院大所、大企业大集团联合共建新型研发机构,按其所在地政府实际补助该机构建设经费的30%,给予最高1亿元后补助支持。建立产业技术攻关“揭榜制”“赛马制”,围绕产业需求发布攻关榜单,支持新型研发机构与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开展攻关,单个项目给予项目主体最高1000万元的研发资助。

3.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主动对接G60科创走廊、沿沪宁合产业创新带(G42),引领打造环太湖科技创新圈、生态健康产业示范带,推动长三角“两区六市”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加快落地。加强与长三角“三省一市”国家科学中心、科创高地等交流合作,整合领军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更深层次融入长三角科创圈。

4.加强国际科技研发合作。引进全球顶尖科学家领衔建设研发平台,吸引国际高端创新机构、国际科技组织、学术机构、著名大学等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在锡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国际合作交流,鼓励建立国际联合研发中心,推动建设国际联合实验室,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5.创新科创合作体制机制。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在国际创新人才密集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布局国际科技合作节点,谋划建设市外“科创飞地”、境外孵化器和研发机构,对其开展技术成果交易并在锡实现成果转化的,通过政府引导的股权投资基金予以支持。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探索建立科创成果区域分配共享机制,促进科创成果跨区域转化和产业化。

关于产业孵化

围绕产业孵化,提出促进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助力创新型企业加快成长、推动科技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拓展新场景应用、支持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等5项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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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促进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充分发挥各类科研平台功能,探索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推动技术产业化。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含高校设立的)开展技术成果交易服务,对在太湖湾科创带实现转化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鼓励技术经理(经纪)人参与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对开展技术成果交易服务并在太湖湾科创带实现转化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

7.助力创新型企业加快成长。对获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最高80万元、50万元奖励。从无锡大市外迁入或太湖湾科创带内新设立的科技型企业,成功实现科创板上市,且募集资金80%以上用于大市范围内投资的,给予500万元奖励。

8.推动科技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大力布局建设技术研发、概念验证、测试检验等创新服务平台,吸引集聚知名专业服务机构。对新获批的省级创新平台,尚未获得市级财政支持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补。支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设立太湖湾科创带跨区域“通办服务专窗”,相关项目列入“成全行动”,全程提供项目代办帮办服务,大力推行“拿地即开工”服务模式。

9.拓展新场景应用。实行“未来场景建设城市合伙人计划”,每年组织发布一批市级特色应用场景,支持企业参与未来城市建设,对特别重大的应用场景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探索应用场景项目运行规则,建立新场景建设项目库,加速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推广应用,推动创新技术与未来城市建设深度融合、相互促进。

10.支持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明确天使引导基金功能定位,将天使引导基金整体风险容忍度提高至40%,天使引导基金参股合作子基金的返投比例不低于1∶1。鼓励市级其他创投和股权投资基金与天使引导基金形成联动接力,进一步加强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支持力度。推动银行、保险、融资性担保机构依法合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探索建立与境内外证券交易所等科创资本市场的直连通道,丰富无锡优质科创企业上市融资渠道。

关于载体建设

围绕载体建设,提出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建设高品质科创空间、促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推动科产城人深度融合、加大金融集聚保障力度等5项具体举措。

11.加强创新创业载体建设。鼓励龙头企业、知名双创机构等各类主体建设运营留学人员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加速器等创新创业载体,对新获批省级以上认定(备案)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强化双创载体提质增效,根据每年绩效评价结果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引导双创载体市场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鼓励双创载体创新发展模式,实施股份制改造、委托专业团队运营,建设“孵化+创投”“孵化器+商业空间”“互联网+”等新型双创载体。

12.建设高品质科创空间。重点围绕雪浪小镇、蠡湖未来城、江南大学周边、西林片区、太科园片区、生命科学产业园、环保产业园和规划拟建的全球院士中心等区块单元,实施“底线+天花板”双向控制,研发和产业用地、生态用地实施底线控制,住宅用地实施天花板控制,打造城市创新空间。建设国别合作园区、国际创新园区,鼓励港澳台地区及外国机构、企业资本参与园区运营管理,加快集聚国际国内创新型企业和项目,按照产业规模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国家级园区率先探索“全员聘任制、绩效考核制、薪酬激励制”改革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园区运营企业依法开展资产重组、股权结构调整优化改革。

13.促进产业用地高质量利用。深化产业用地“标准化”出让改革,探索实施综合用地模式,推进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实施新型产业用地(Mx)供地政策,精准支持总部企业和重大创新平台用地需求,形成从规划布局、资格准入、用地管理到转让监管的新型产业用地管理制度和全链闭合管理体系。鼓励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对工业用地增容不增价。

14.推动科产城人深度融合。加强城市更新力度,通过厂房改造、楼宇活化、设施保障,打造一批功能复合的科创家园中心。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河道治理新建项目生态岸线不低于80%,鼓励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准,高水平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率先形成绿色生产、绿色生活方式,争创国家碳中和“先锋城市”先行示范区。创新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把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深入推进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打造全国最干净城市、新型智慧城市标杆。探索建立创新单元责任规划师制度,以高品质的科创载体城市设计方案,为土地出让提供“带方案”的规划设计条件,研究模块单元和独立定制等多模式的载体建设方式,推动城市设计与科创载体建设深度融合。

15.加大金融集聚保障力度。设立国企主导的无锡阳光太湖湾科创母基金,组建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引导撬动社会资本、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支持太湖湾科创带建设发展。支持内外资持牌金融机构在太湖湾科创带设立法人机构,分类分档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引导各类投资基金加大对太湖湾科创带项目的招引投资力度,积极吸引国内外优秀投资机构、投资管理团队入驻,探索科创与城市融合发展投融资新模式,争创国家科创金融创新示范区试点。

关于人才引育

围绕人才引育,提出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提升人才服务水平、打造高品质国际人才社区、健全多元化人才投入体系、加大人才激励力度等5项具体举措。

16.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建立全球高端人才引进“直通车”制度,率先实行更加开放更加便利的人才引进政策。对顶尖人才团队给予最高5亿元综合支持,对创新型企业家给予贷款贴息、研发场租减免、研修培训等支持。加强人才创新创业空间保障,对新引进的创业型团队,按最高1000平方米由落户地给予3年免费办公用房或租金补贴;对新引进的创业人才项目,按最高200平方米由落户地给予3年免费办公用房或租金补贴。

17.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建强全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联动实施“一点登录、一窗受理、一站办结”的集成化智能化服务,推行服务专员、人才管家等个性化专属服务。加强无锡人才金融港建设,集聚具有全球人才资源、创新资源、金融资源配置服务能力的市场机构,整合政务服务、市场服务、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等资源,打造地标性人才服务综合体。深化人才分类认定,实施“人才卡+人才码”服务制度,为人才提供子女入学、医疗保障、交通游园、出入境等优质服务。对引进的各类人才建立货币补贴、房屋供给相结合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为人才安居乐业提供全方位保障。成立太湖湾科创带高层次人才创新港,对引进的具有事业身份的科技人才,经认定后可在太湖湾科创带创新创业期间挂靠人才创新港,5年内保留事业身份。

18.打造高品质国际人才社区。聚焦国际人才落地需求,集成规划、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五年建设1万套人才公寓,打造2—3个适合国际人才生活、创业、交流的高端社区,促进智能城区、创业园区、休闲商区、艺术街区、居住社区等融合发展、整体提升,打造国际人才集聚高地。对功能完备、配套齐全、人才集聚的国际人才社区,给予建设主体最高5000万元奖励。对国际化程度高、提供服务优质的运营机构、服务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跟奖跟补。

19.健全多元化人才投入体系。大力探索“拨、投、贷、保”联动互补的投入体系。创新“人才拨”,对于各地重点行业领域聚才成效明显的,每年给予总额1000万元专项奖补;发展“人才投”,对国资参股投资基金在推动外地优质项目落户、助力本地项目融资壮大等方面成效明显的,给予最高100万元跟奖跟补;优化“人才贷”,单户贷款金额最高1000万元,利率不超过最近一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00个基点;探索建立人才创业保险制度。

20.加大人才激励力度。对获得市(县)区级人才计划资助推荐或“太湖杯”国际精英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人才团队,符合“太湖人才计划”基础申报条件的,直接纳入支持,给予最高1000万元项目支持。对高层次人才按个人贡献给予分类奖励,最高给予每年200万元。重奖科研人才,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给予主持完成的一等奖200万元、非主持完成的一等奖100万元、主持完成的二等奖100万元、非主持完成的二等奖50万元奖励;对主持获得江苏省科学技术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以及获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等其他奖种的个人及单位,按省奖励经费予以最高1∶1配套奖励;奖励经费由获奖个人或获奖单位自主使用。

为进一步以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高端化为引领,适应我市新一轮产业发展的需要,无锡市《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也正式出台。

《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

■ 《政策意见》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安排现代产业发展资金总量不低于350亿元

■ 明确提出,到“十四五”末,“拨改投、拨改转、拨改贷”等创新支持方式使用的资金在产业发展资金总量中的占比要逐步提高到50%,转变方式的重点是将拨款改为投资。

■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用足用好各类政策工具、加快财政支持方式转变...

■ 支持科技创新创业、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支持重点产业集群、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支持参与国防建设。

详细内容如下↓↓↓

《关于支持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

主要特点

一是明确保障力度。《政策意见》明确“十四五”期间全市计划安排现代产业发展资金总量不低于350亿元,比“十三五”计划数提高75%以上,统筹保障“十四五”期间太湖湾科创带建设、产业发展、人才引进和文化建设各类资金需求。

二是明确创新方式。《政策意见》明确提出,到“十四五”末,“拨改投、拨改转、拨改贷”等创新支持方式使用的资金在产业发展资金总量中的占比要逐步提高到50%,转变方式的重点是将拨款改为投资。“十四五”我市将重点引进参与总规模超过700亿元的国家级基金“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二期)”,发挥其在我市重大产业项目招引和投资中的引领撬动作用,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加大投入今年我市调整设立的天使投资母基金——无锡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配合太湖湾科创带建设,加大对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支持力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对未来产业的引育。

三是加强工作统筹。对市级重大支出和重大决策,由市现代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决定,实行总量预算范围内“统一申报、好中选优、集体决策”工作机制;对部门之间职能交叉的政策,建立部门间会商审核机制;其他政策由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择优扶持。上述措施有利于提高效率,方便企业申报。

主要内容

《政策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举措、具体政策等4个部分。

01指导思想

主要是按照市委“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要求,纵深推进产业强市主导战略和创新驱动核心战略,进一步集成政策资源、创新支持方式、聚焦重点、注重实效,加强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

02基本原则

重点是突出战略导向、明确发展目标、聚焦重点领域、优化发展环境。围绕“三大经济”,加大对产业强市、科技创新等重大战略的支持;围绕“十四五”产业强市的战略目标,细化制定产业政策;围绕重点产业集群,培育重点项目和园区;围绕增强企业获得感,提高组织管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03主要举措

重点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用足用好各类政策工具、加快财政支持方式转变、实行统分结合管理模式、突出财政政策绩效导向和加强产业发展市、区联动等6方面举措。

04具体政策

包括6个方面30类共计96条政策。6个方面指支持科技创新创业、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支持重点产业集群、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支持参与国防建设。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支持科技创新创业。重点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大院大所科技合作、企业关键技术攻关、科技孵化载体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集群、深化企业国际科技合作和推动科技保险服务创新。

二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企业升级改造和重大产业项目引进。

三是支持企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大型龙头企业、特色企业、总部经济发展,支持企业境内外上市、增强国际竞争力,支持首台(套)重大装备应用,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创建和质量建设。

四是支持重点产业集群。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发展、生物医药产业、枢纽经济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旅游产业发展、展会经济发展和节能环保产业。

五是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重点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展会。

六是支持参与国防建设。

本政策意见适用于无锡市区,对江阴、宜兴两市达到一定投资规模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和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项目,市级通过“拨改转”方式适当补贴。本政策意见出台前已按相关程序确定支持的项目,按照原政策兑现。同时,主管部门将会同市财政局制定相关政策实施细则和资金管理办法。本意见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来源:无锡日报、无锡发布 编辑:依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