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京(延)政地征〔2021〕35号
延庆区为组织实施米家堡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拟征收延庆镇八里庄村农村集体土地0.4283公顷(6.425亩,具体面积以实际钉桩数据为准),该项目由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征地补偿安置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我市现行土地征收政策,现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项目位于延庆镇八里庄村,拟征收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八里庄村经济合作社土地,南至八里庄村经济合作社土地,西至延庆区北靳路,北至延庆区康河路。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耕地
0.0530
0.795
园地
0.1062
1.593
林地
0.2200
3.300
沟渠
0.0056
0.084
公路用地
0.0067
0.101
其他草地
0.0368
0.552
合计
0.4283
6.425
依据《土地权属审查告知书》(延权属审〔2021〕字第12号),项目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权利人为延庆区延庆镇八里庄村经济合作社。拟征收延庆镇八里庄村集体土地0.4283公顷(6.425亩),土地权属清楚,四至明确,无权属争议。
二、征收目的
根据延庆地区电网发展规划,为满足2022年第24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配套设施用电需求及周边地区负荷增长需求,完善地区电网网架结构,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建设米家堡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三、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鉴于该项目已完成拆迁和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且已动工建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办理补偿登记事宜。
四、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的延庆镇政府、八里庄村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贴,自张贴之日公告期30日,自2021年6月29日起,至2021年7月28日止。
被征地的延庆镇八里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公告期内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延庆分局(地址:延庆区香苑街6号,邮编:102100,联系电话:69148682)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延庆镇八里庄村)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附件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延庆镇八里庄村)
延庆区为组织实施米家堡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拟征收延庆镇八里庄村农村集体土地0.4283公顷(6.425亩,具体面积以实际钉桩数据为准),该项目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区重大项目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征地补偿安置事宜。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项目位于延庆镇八里庄村,拟征收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八里庄村经济合作社土地,南至八里庄村经济合作社土地,西至延庆区北靳路,北至延庆区康河路。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耕地
0.0530
0.795
园地
0.1062
1.593
林地
0.2200
3.300
沟渠
0.0056
0.084
公路用地
0.0067
0.101
其他草地
0.0368
0.552
合计
0.4283
6.425
该项目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为八里庄村经济合作社,土地地类为耕地、园地、林地、沟渠、公路用地、其他草地,土地面积0.4283公顷(6.425亩)。地上现状调查涉及林木、果木若干。林木及苗木补偿由依法确定的评估公司参考《延庆区重大项目征占流转土地及地上物赔偿指导意见(试行)》(延政发〔2019〕37号)中所列树木及苗木的指导价格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按标准据实补偿。
二、征收目的
根据延庆地区电网发展规划,为满足2022年第24届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配套设施用电需求及周边地区负荷增长需求,完善地区电网网架结构,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可靠性,建设米家堡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京政发〔2021〕9号),米家堡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拟征收的该村集体土地所在区片为延庆区I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15.66万/亩,共计6.425亩,总金额为100.6155万元。
该项目涉及安置农业人口1名,其中劳动力0名;超转人员1名。安置补助费估算金额为271.9万元(待项目土地征收公告后60日内确定安置人员名单,据实核算,足额支付)。
安置补助费依据《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关于完善征地超转人员生活和医疗保障工作的办法》(京政办发〔2015〕11号)、《延庆区重大项目征占流转土地及地上物赔偿指导意见(试行)》(延政发〔2019〕37号)的规定执行。
该项目涉及的林木、果木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延庆区重大项目征占流转土地及地上物赔偿指导意见(试行)》(延政发〔2019〕37号)和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拟定的《米家堡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征占地拆迁补偿方案》执行。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 编辑 | biubiu
来源 | 延庆政府网
合作 | 13552833968、1370131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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