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贫困地区高三毕业生优惠政策(镇雄户籍学生在县内学校就读三年方可享受此政策)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等文件,对“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报考条件、招录办法等政策规定如下。

一、国家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具有我省88个贫困县连续三年以上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

二、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具有我省100个贫困县中的农村区域连续三年以上农村户籍和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农村区域的农村户籍的,均可报考。专项计划只招收应(往)届文、理科高中毕业生,不招收三校生;报考受限的考生不得参加专项计划的报考。

满足高校专项、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政策的同学,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5分到60分不等的照顾分。

镇雄县属于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县,镇雄县户籍学生(含父亲或者母亲)高中三年在镇雄县就读,即可享受国家专项计划,若是 农村区域的农村户籍的,可以享受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

镇雄县户籍学生不在本县就读就不能享受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给予的优惠照顾,所以镇雄户口的学生在镇雄县内就读高中,可以考得好,录得更好!

来源:云师大附属镇雄中学校园每日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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