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与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举办增殖放流活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与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举办增殖放流活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与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举办增殖放流活动。

近日,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与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举办增殖放流活动。

6月26日是江苏南通如东县第十三届放鱼节,该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以“修复海洋生态 联手保护公益”为主题、以非法捕捞公益诉讼案件中被告人赔付的海洋生态修复赔偿金为资金来源开展此次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大黄鱼、半滑舌鳎等鱼苗数万尾。

“以前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但经过这个案件,我知道了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水产品的严重性,我现在愿意把交纳的生态修复赔偿金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弥补过去犯下的错误,同时也为做好宣传,让大家共同保护好海洋环境资源。”在增殖放流现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当事人徐某对检察官说出了心里话,就在2020年,他因非法捕捞水产品不仅受到了刑事处罚,还被追究了海洋生态环境公益损害赔偿责任。

参加本次活动的还有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东台市人民法院、如东县公安局、如东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南通市如东生态环境局、南通如东海事处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以及8位渔民代表。

增殖放流活动结束后,相关单位前往该院召开了“海洋环境资源保护联席会议”,研究商讨今后如何进一步发挥好各自职能作用,做好海洋环境公益保护工作。

诉讼和惩罚不是目的,保护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才是公益诉讼的价值追求,本次活动积极响应如东县委“向海发展”的战略,逐步打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人民群众三方联动海域生态共治体系,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形成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资源的工作合力。

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