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2020)豫1303执4057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刘勤与被执行人褚风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涉案标的92400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褚风乐逃避执行,未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褚风乐,女,汉族,1984年6月21日出生,住南阳市卧龙区卧龙岗乡彭营村彭营6组,身份证号码41130219******2322。
根据申请执行人刘勤的申请,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及财产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褚风乐有效财产线索(包括动产、不动产、现金、存款、股权、有价证券等)并执行到位的,从实现债权中按照10%的比例支付,上不封顶,提供被执行人行踪并查找到被执行人实施拘留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悬赏的期限直至全部债权实现完毕为止。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依法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联 系 人:范法官
悬赏举报电话:17603776892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编辑:徐艺 来源:天平卧龙 图文著作权属归原创者所有,分享此文出于传播之目的,如有侵权请在后台留言进行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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