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张志军辞去长春市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7月2日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张志军请求辞去长春市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张志军辞去长春市市长职务,并报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长春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贾丽娜辞去长春市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7月2日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贾丽娜请求辞去长春市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贾丽娜辞去长春市副市长职务,并报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长春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王吉辞去长春市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7月2日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王吉请求辞去长春市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王吉辞去长春市副市长职务,并报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名单

(2021年7月2日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王子联为长春市副市长;

曹武为长春市副市长;

汪学军为长春市副市长;

赵显为长春市副市长。

决定:

王子联为长春市代理市长。

(二)

免去

郑玉辉的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彬的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李序为长春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三)

免去:

徐相国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史绍红、魏岚、马嘉翊、梁琳琳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吴丹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米志娜的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霍慧超为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伟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米志娜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肖瑶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来源丨长春政事儿

编辑丨士达

审核丨李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