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时期,能被称作是“千古一帝”的人,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秦始皇嬴政。
当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实现了我国史上第一个大一统,并因此成立了秦朝。
众所周知,我国封建历史中一直时兴着男尊女卑的思想,女性在古代封建历史中没有人权,地位十分低,基本上做什么事和决定包括人身自由自己说了多不算。
她们像男人的附属品,一定要“三从四德”,不然就会被人唾弃,男尊女卑的思想在古代对女人而言简直就是一个枷锁。
但鲜为人知的是,两千多年前,秦始皇却做出了一个举动,为女性提供一项特权,由于太前卫到了汉朝又被禁止了。
说到这前卫的特权,让人有些好奇,是有多前卫,让汉朝人都接受不了立马给禁了。
《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有这样的记载:夫为寄豭,杀之无罪。
“寄豭”,意思就是将自家的传种公猪放到别人家寄养,在史记中的意思便是,如果发现谁家的丈夫跑去被人家厮混,作为妻子有权将丈夫杀掉,而且不用付任何法律责任。
这样看来,守贞洁不光是女人要做的事,就连男人也要守住自己的贞洁,不然很容易因此丧命。
这样看来在两千多年前,古人能有这种思想,是有多前卫,毕竟在很多人眼里,封建时期男人三妻四妾都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那个时代什么人才能做到从一而终?结果秦朝一亡,汉朝就立马禁止了这项利于女性的特权,至今仍不敢开放,再不禁止不知道有多少男性会因此而丧命。
秦朝不光制定了这一项女性特权,就连结婚这种事也比较明事理,历史上是这样记载的:“女子甲为人妻,小未盈六尺,当论不当?巳官:当论;未官,不当论。”
大概意思就是女子逃婚被逮捕,该如何处置?官员这样答复:如果这段婚姻是被官府认证且有登记,女方逃婚要受到处罚。
相反如果这段婚姻是双方私定,没有得到官府的认证,那么官府是不会管这种事情。
为了能保证女性在婚姻中不再是弱势的一方,秦律这样记载:充妻不书,赀二甲。
意思便是,秦朝的男人如果想要休妻,首先要向官府打报告,而且要得到官府的认可,才能休妻,如果没有走这些程序,私下就做了休妻的举动,那男方会受到严惩交罚款。
一般普通老百姓根本承担不起这笔罚款,最后只能走官府程序,然后等待漫长的审查时间。
而且像秦朝老百姓离婚这种事,男女平等,男人可以提出休妻,女人也有权利休夫。
秦朝的婚姻法律,让女性受到了最公平的待遇,让女人有话语权,在财产上也没有亏待过女性。
秦朝甚至推出这样的法律规定,如果丈夫触犯了任何一条法律,官府在没收此人所有财产时,女性可以保留自己的财产。
这么人性化的制度,一点都不像封建时期的人能想出来的事,哪怕秦朝以后的其他朝代也为曾这样开放过。
在那个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时代,生于秦朝的女人不仅能参加各种社会生产活动,还能去劳作,织坊,经商从医等等。
男人的工作几乎女人都可以去做,只要你有能力,绝对不限制,因此秦朝出现了很多实力非凡的女商人。
其中有一位最著名的女人就是巴清,她本是一位巴蜀商人的妻子,可惜丈夫早逝,家里的重担就只能巴清一个人来扛。
为了不让家业毁掉,巴清凭借自己的实力,在维持原有产业的同时,还把家业做得越来越大,让人佩服。
古代像巴清这种有实力的女人实属少见,自然会得到秦始皇的重视和欣赏,不但让她常住咸阳,并在这为其养老,巴清死后秦始皇册封其为贞妇,在她的坟墓旁筑建了“女怀清台”。
可见对其有多重视,说了这么多,不难看出秦始皇为女性开创了众多权力,并在那个时代提高了女性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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