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村民们眼中慷慨的扶贫状元,是妻子心中的好丈夫、孩子心中的好父亲,哪怕是家里请的保姆,都觉得这个个子不高、其貌不扬的老板和善,然而身价十亿的陈毅锋,一方面参加公益捐款达一亿,一方面却是坏事干尽的黑老大,事情败露后,无不让人瞠目。
陈毅峰出生于1959年,家境普通,成长过程中很少惹事,是家长和邻居眼中的好孩子,但也不是非常突出,算是罗定市华石镇大未村里面普普通通的一个人。陈毅峰25岁时便跟随姐夫前往了深圳打工,做过保安也摆过地摊,还干过水电工、烧焊工等。
而在社会上闯荡过几年后,陈毅峰便有了自己当老板的打算,并且通过社会的历练,陈毅峰变得愈发精明,然后又通过在工商局工作的舅舅的帮助,陈毅峰便开发了一条南塘汇食街,另外,陈毅峰还趁着老街改造拆迁的机会租下了许多铺面,靠此年收入到达2亿多。
白手起家的陈毅峰在生意场上风生水起,赢得了很多人的称赞,同时也让部分人深受其害,但他们的声音却被陈毅峰给镇压下来了,而大未村人对陈毅峰的评价也越来越高。1993年,陈毅峰成立了冠丰华公司,并且在暗地里大量招募黑保安,人数高达数百人,为的是以暴力达到自己的目地。
这些人表面上是保安,背地里都是打手,经过统一训练,配发消防斧、灭火器、东洋刀等器械,之后数十年里,陈毅峰在深圳肆无忌惮的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暴力敛财十多个亿,打伤群众300多人,就连执法人员也都遭到过陈毅峰的人的殴打。
在我国刑法中,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根据刑法第294条第1款的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第4款规定,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然而陈毅峰在知法犯法的同时,又在明面上大搞慈善事业,从1993年起至1997年,陈毅峰在四年里就向罗定市累计捐款超1500万元,向中国扶贫基金及深圳残联各捐助了100万元,如此善举,让陈毅峰获得了很高的名誉,并且遮掩住了他的负面影响。
1996年时,5名民警在一商品市场楼下执法时,遭到了陈毅峰的黑保安的殴打,但由于陈毅峰的“善”名远播,在1995年,陈毅峰更是无息贷款把3万元钱给了华石镇有名的穷光蛋陈新国,令陈新国一家八口摆脱了贫穷的境况,1996年,陈毅峰对家乡的扶贫开始规模化,因此陈毅峰无故袭警的事情最终不了了之。
1997年,陈毅峰还被授予了“全国助残先进个人”称号,并且在陈毅峰的名片上,其正面的标签达到了38个之久,同年9月,陈毅峰成了深圳第一个全国“扶贫状元”,然而只有冠丰华公司的一群黑保安清楚陈毅峰的真目标,了解他是通过暴力以敛取钱财,慈善不过是陈毅峰的遮羞布、掩护伞。
陈毅峰获得“扶贫状元”后就开了围攻城管人员总结表彰大会,亲手写下了“无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到2003年,陈毅峰派出了一支200多人的队伍,手拿斧头、钢管、长刀等,强行占领了一电子城,如果打手被派出所治安拘留,陈毅峰甚至还会在事后发5000元奖金。
但陈毅峰的恶行不可能无休止的下去,即使陈毅峰伪装得再深,以慈善作为掩护,最终还是要为他的犯罪行为负责。2004年春节后,深圳警方已着手侦查陈毅峰及其公司,陈毅峰集团20多名主要成员先后落网,陈毅峰自己也在广州被抓获,其恶行一件件被披露了出来。
从1993年至2004年被捕,陈毅锋触犯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妨害公务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2005年,检方以组织、领导、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九宗罪对冠丰华团伙25名被告提起公诉。
而经一审判决,陈毅峰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另外两名主要成员朱业玲、梁耀榕分别被判了16年、18年有期徒刑,还有20多名公司员工也全部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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