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制报长治讯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在全市法院选树一批先进典型,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长治中院党组决定:授予秦坤等10名同志“十佳法官”荣誉称号,并荣记个人三等功;授予李鹏等10名同志“十佳干警”荣誉称号,并荣记个人三等功。

十佳法官

秦 坤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管理局副局长
张建兵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范进斌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员额法官
郭振军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审判员
王潞伟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赵华卿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张 堃 壶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杨齐斌 长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常 健 襄垣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张 莎 武乡县人民法院故城法庭负责人

十佳干警

李 鹏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技术处副处长
谭厚军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副支队长
曹 鹏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科员
桂晨阳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李 娜 壶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政委
李卓霖 襄垣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王泽斌 平顺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科员
李 倩 黎城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田 变 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
张晓光 沁源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科员

长治中院党组号召广大干警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忠实履责,勇于担当作为,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昂扬的姿态,更加饱满的精神,坚守初心,锐意进取,为长治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来源 |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