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教育引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始终做到存敬畏、守底线、严规矩,荔波宣传开通“警钟长鸣”专栏,定期选送村(社区)“两委”换届反面典型,供大家学习警示。希望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能引以为戒,严守换届纪律,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案件类型二:送礼拉票
案例一
【简介】
2016年11月7日,浙江省仙居县湫山乡方宅村村民方某勇为顺利当选村委会主任,筹备成立基金会,欲以献爱心形式向村里老人发放电热水壶,被乡党委、政府制止后,托他人以受托人等名义,向村民发放电热水壶200余把。
【处理结果】
浙江省仙居县公安局给予方某勇罚款200元行政处罚。因方某勇党员组织关系在云南省开远市非公经济组织联合党委,2016年12月2日,仙居县纪委发函建议该市纪委对方某勇依纪依规处理。
【案例分析】
村级组织换届期间,候选人给群众送金钱、送物品收买选票,构成了违规行为,有失选举公平。
案例二
【简介】
2010年,浙江省瑞安市塘下镇某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池甲、池乙为顺利通过群众信任度测评,给6名群众每人一包中华香烟。
【处理结果】
塘下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取消池甲、池乙的候选人资格,并给予党纪处分。
【案例分析】
村民间赠送一包香烟,在日常生活里十分平常,但是在村级组织换届期间,候选人给群众送物品收买选票,就构成了违规行为,有失选举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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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办
微信制作:何毅香
编审:覃晓康王永杰
监制:潘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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