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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科技)、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防务)分别发布收购报告书摘要称,中国船舶集团决定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中船工业集团与中船重工集团所属上市公司的收购程序。

中国船舶集团于 2019年11月8日设立,为中船工业集团和中船重工集团实施联合重组而新设。系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国资委为中国船舶集团唯一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

收购完成后,中国船舶集团将通过中船工业集团直接及间接控制中国船舶50.42%的股份、控制中船科技41.28%的股份、控制中船防务58.52%的股份,成为这些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中国船舶集团将通过中船重工集团,间接控制久之洋58.25%的股份、控制中船应急63.89%的股份、控制中国动力56.99%的股份、控制中国重工47.63%的股份、控制中船汉光48.97%的股份、控制中国海防66.91%的股份,成为这些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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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本次收购完成后产权控制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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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防务”本次收购完成后产权控制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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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科技”本次收购完成后产权控制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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