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深圳,记者 黄靖斯)讯,2021上半年A股市场已收官,IPO数量比去年同期大幅增长,与此同时,IPO撤单数高企也是上半年特有的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主动撤回IPO申请的拟上市企业有104家,超过去年全年总数。IPO撤单企业主要来自创业板和科创板,二者占比超九成。此外,在现场检查的压力下,2-3月成了上半年IPO撤单的高峰期。

撤单企业涉及40家保荐机构,保荐项目撤单排名前十的券商分别是中信证券(13家)、民生证券(8家)、华泰联合(7家)、国泰君安(6家)、招商证券(6家)、中金公司(5家)、中信建投(5家)、国金证券(4家)、国信证券(4家)和海通证券(4家)。

年内第四次现场检查已于7月4日启动,19家企业被抽中。这是否意味着新一轮撤单高峰的出现?

上半年IPO撤单数过百,超去年总和

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终止上市的企业共有116家,其中主动撤回上市申请的占大多数,多达104家,占比近九成;此外,终止审查和审核不通过的各有6家。在撤单的拟上市公司名单中,不乏柔宇科技、吉利汽车、京东数科等明星企业。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全年IPO撤单的数目为70余家,今年仅上半年就已超过去年总和。

创业板是IPO撤单的主要阵地,多达58家,占比近六成;科创板撤单数次之,有37家,占比为37.35%;主板IPO撤单数最少,仅9家,占比不足一成。

从月份分布情况来看,上半年撤单高峰期集中在2-3月,其余各月均未超过20家。2月份撤单的数目达到峰值31家,占上半年总数近三成,环比增幅达138.46%。3月IPO撤单数量紧随其后,有22家。今年年初发布的“现场检查”相关规定让不少企业在上会前打起了退堂鼓。

1月29日,证监会发布《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规范了现场检查的基本要求、标准、流程以及后续处理工作,也压实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随后,中证协组织了首发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检查名单第二十八次抽签仪式,被抽中的20家企业中17家企业撤回IPO申请,比例高达85%,其中创业板有10家,科创板有7家。此外,之后的2-3月,IPO撤单率明显增高。

7月4日,根据监管部门提供的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名单,中证协组织了最新一次首发企业信披质量抽查名单的随机抽取工作,19家企业被抽中。据了解,今年来中证协已经进行了四轮IPO现场检查工作,其中1月两次,4月一次,7月一次。从开展频率上看,未来现场检查或将越来越常态化。

在投行人士看来,企业和中介机构担心现场检查后被追责,是紧急撤单的重要原因。为了规范科创板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现场督导行为,2月3日,上交所制定了保荐业务现场督导相关规定,规定指出,现场督导发现因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导致发行人信息披露资料不符合真实、准确、完整要求,或者存在其他违规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监管措施或者实施纪律处分。

IPO撤单大户:中信、民生、华泰联合排前三

撤单企业涉及40家保荐机构。其中撤单数量排名居前的券商有中信证券(13家)、民生证券(8家)、华泰联合(7家)、国泰君安(6家)、招商证券(6家)、中金公司(5家)、中信建投(5家)、国金证券(4家)、国信证券(4家)、海通证券(4家)。

值得一提的是,IPO撤单数与各投行承销保荐业务量基本正相关,中信证券、民生证券、华泰联合、国泰君安、招商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海通证券等8家券商2021上半年IPO承销收入和数量均排在行业前十。

中信证券IPO撤单数13家排第一,其中科创板和创业板各6家。从时间上看,2月份同样是中信证券IPO撤单的高发期,撤材料拟上市企业有6家,占比近五成。其中就包含明星企业柔宇科技,被抽中现场检查后,公司在2月9日宣布撤回上市申请材料。

此外,近两年来在投行业务上异军突起的民生证券,IPO撤单数(8家)也居高不下,仅次于中信证券。从上半年的成绩来看,民生证券的承销收入和数量均排在行业前五。

监管表态:决不允许一撤了之

注册制下,新股发行热度不减,尽管经历了一波IPO撤单潮,但从数据上看,上半年发行节奏仍相对活跃。数据显示,2021年上半年共245只新股登陆A股市场,同比增长108%,融资总额为2109亿元,同比增长51%。

针对IPO发行节奏,6月10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第十三届陆家嘴论坛上发声定调,IPO发行既没有收紧,也没有放松。在发行节奏上,需要综合考虑市场承受力、流动性环境以及一二级市场的协调发展,积极创造符合市场预期的新股发行生态。

针对IPO一查即撤的问题,监管层面也有明确表态,强化、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3月19日,易会满在中国高层发展论坛上针对IPO现场检查中出现高比例撤回申报材料的现象曾做出回应称,他提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不少保荐机构执业质量不高,还在“穿新鞋走老路”。他还表示,证监会正在做进一步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将采取针对性措施。对“带病闯关”的,将严肃处理,决不允许一撤了之。

此外,3月上交所定向发布给券商的《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动态(2021年第2期)》中提到,针对“一接到现场督导通知即撤回项目”的行为,将采取3次监管工作措施。据介绍,对于现场检查进场前撤回的项目,审核中心正在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梳理,如发现存在涉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保荐人、发行人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绝不能一撤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