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注意

今天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

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出炉!

兴庆区

兴庆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切实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管理,稳妥、有序地开展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兴庆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兴庆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兴庆区人民政府领导,由兴庆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招生条件

(一)公办小学招生

城市小学招收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农村小学原则上招收2015年2月28日前出生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二)公办初中招生

兴庆区辖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民办小学招生

兴庆区辖区内城市区域的民办小学招收银川市三区户籍适龄儿童;农村区域的民办小学在生源数量不足的情况下可扩大招生范围。

(四)民办初中招生

兴庆区辖区内城市区域的民办初中招收学籍或户籍在银川市三区的小学毕业生;农村区域的民办初中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扩大招生范围。

(五)政策性统筹安排

户籍地址或父母单位地址在兴庆区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由教育部门依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

兴庆区教育局具体组织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统筹做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部门联动履行控辍保学职责,健全义务教育保障长效机制。

(二)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兴庆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本地户籍适龄学生人数、交通状况、学校规模及历史沿革等因素,以道路、街巷为界,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并保持相对稳定。招生过程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三)坚持全纳教育原则

坚持“两个全部纳入”,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均有接收外来随迁子女就读的义务,保障与本地学生享受同城待遇。确保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落实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政策,抓好控辍保学,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依托“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片区划分、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坚持公民办同招原则

巩固深化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辖区内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纳入兴庆区统一管理,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学籍注册”。报名就读民办学校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录取后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兴庆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

四、报名资料准备

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准备报名所需资料如下:

(一)兴庆区户籍

1.户主及房主均为父母之一且房户一致的情况。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房产材料;

2.户主及房主均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户一致的情况。提供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房产材料。(个别红色预警学校报名时还需学生父母提供银川市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银川市三区无房证明)

3.房户不一致的情况。提供户口簿、购房的提供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拆迁安置协议等房产材料,租房的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4.入学小学的还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非兴庆区户籍

1.提供户口簿、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证等房产材料,租房的提供居住证;

2.入学小学的还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

五、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公办小学招生

1.划片区入学(按照公示片区入学)

(1)适龄儿童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房屋性质为普通住宅,且父母须共同或一方占有房产份额不低于51%)相一致,迁户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

(2)适龄儿童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在银川市三区无自有房产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迁户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

2.调剂安排入学(次序分先后)

(1)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2)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但参加民办小学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

(3)适龄儿童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迁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或同一房址入学间隔不足五年(逐年增加至六年)的;

(4)在父母有房情况下,仍将户籍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

(5)落户在自购营业房或商用公寓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

(6)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7)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8)租房落户、有户无房、挂靠其他亲属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

(9)租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10)参与民办小学电脑派位被录取但放弃入学的学生。

(二)公办初中招生

1.划片区入学(按照公示片区入学)

(1)适龄学生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房屋性质为普通住宅,且父母须共同或一方占有房产份额不低于51%)相一致,迁户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

(2)适龄学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在银川市三区无自有房产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迁户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

2.调剂安排入学(次序分先后)

(1)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2)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但参加民办初中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

(3)学生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迁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或同一房址入学间隔不足三年的;

(4)在父母有房情况下,仍将户籍挂靠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的兴庆区户籍学生;

(5)落户在自购营业房或商用公寓的兴庆区户籍学生;

(6)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7)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8)租房落户、有户无房、挂靠其他亲属的兴庆区户籍学生;

(9)租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10)参与民办初中电脑派位被录取但放弃入学的学生。

(三)非新生转学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随意转学。按照《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宁教基〔2017〕32号)规定,因家庭住址由外省、市、县(区)迁入兴庆区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或外来随迁人员务工地由外省、市、县(区)变更到兴庆区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已在兴庆区就读的,原则上不再安排兴庆区内转学。转学不划分片区,由兴庆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四)其他说明

1.兴庆区教育局依据前期摸底本地户籍适龄儿童人数,公布兴庆区辖区学校招生预警提示(见附件4)。建议家长谨慎选择在预警等级为红色及黄色的学校片区内购房置业,由于生源压力过大,未来或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多校划片,届时有可能被调剂至周边其他学校就读。

2.为确保学生相对就近入学,兴庆区适当调整小升初对口直升政策。2021年在原对口初中安排划片入学及调剂入学1-7类学生就读后,视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3.兴庆区对外来随迁子女过于集中的区域,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采取多校划片、自主填报志愿的方式,全面推进电脑派位入学工作,电脑派位规则见附件3。

4.同一房址入学间隔要求不含同一家庭二胎或多胎的情况。

六、民办中小学招生办法

兴庆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银川市博文小学、银川市景博学校小学部、银川少林精英武校小学部、兴庆区蒙特梭利国际学校四所民办小学,银川市英才学校、银川市景博学校初中部、银川少林精英武校初中部三所民办初中的招生录取工作。符合民办中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依据意愿自主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登记,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录取后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将由兴庆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

(一)民办学校报名方式。

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可通过“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选择“兴庆区”入口报名民办小学;符合条件的金凤区、西夏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民办小学,由户籍所在县(区)教育部门组织。兴庆区小学毕业生及户籍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生就读民办初中的,可通过“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选择“兴庆区”入口进行民办初中报名登记;学籍或户籍在金凤区、西夏区的小学毕业生由对应县(区)教育部门组织。

(二)民办中小学入学方式。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捆绑进行电脑派位,其中1人派中,则同胞儿童均视为派中。电脑派位规则详见附件3。

(三)民办中小学公开报名学位核定。

1.民办小学。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因购房、校舍产权等原因已约定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可由民办小学自主安排入学,其入学资格由民办小学理事会(董事会)审核后,上报兴庆区教育局复审备案。其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报名数超过学位数时实行电脑派位。

2.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全部实行公开报名电脑派位。

七、招生流程

(一)城市公办小学招生流程

就读城市公办小学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于7月5日至7月15日登陆“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兴庆区”入口注册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登记成功后,按短信通知时间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料审核。兴庆区教育局将于7月31日前通知完全符合招生入学政策的学生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8月29日前通知调剂入学招生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

(二)城市公办初中招生流程

1.兴庆区辖区内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统一组织报名。7月5日至7月15日按学校通知登陆“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是否参加兴庆区公办初中分配。

2.户籍或居住地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生,于7月5日至7月15日登陆“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非兴庆区小学毕业生”入口,完成注册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到兴庆区教育局核验证件,通过后视为公办初中报名成功。

3.兴庆区教育局将于8月29日前通知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及调剂入学学生的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

(三)城市民办小学招生流程

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有民办小学就读需求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7月5日至7月15日登陆“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兴庆区”入口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报名公办小学分配的同时,在页面底端可以选择一所民办小学报名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证件初审,并由民办小学复核报名条件,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电脑派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城市民办初中招生流程

兴庆区辖区小学毕业生有民办初中就读需求的,可在7月5日至7月15日登陆“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一所民办初中报名;兴庆区户籍的外地小学毕业生,在7月5日至7月15日进行公办初中小升初报名的同时,可以选择一所民办初中报名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到兴庆区教育局进行证件初审,并由民办初中复核报名条件,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电脑派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城市公办中小学转学报名

1.学生家长(监护人)于7月13日至7月31日期间登陆“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兴庆区”入口注册登记,按短信通知的时间前往户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核验证件,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

2.平台将于8月29日前发送短信通知到校报名就读。

3.转学学生不划分片区,由兴庆区教育局综合学校学位情况、户籍情况、交通情况等因素安排就读。因学校学位紧张,转学学生应服从兴庆区教育局统一调配,如不到分配学校就读,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各学校转学空余学位情况见附件2。

(六)农村中小学入转学报名(含民办)

兴庆区农村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居住在兴庆区农村的外来随迁子女及符合民办学校条件的学生,于7月5日至7月7日、8月26日至8月27日之间,持入学材料直接到对应农村学校报名。

八、招生规范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及班额控制,公办中小学起始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具备条件的学校可按照45人标准班额招生。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的,由兴庆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坚持阳光均衡分班。新生入学要采取阳光分班,不得按学生学习成绩分快慢班和编排学生座位,不得以分层次教学的名义变相分快慢班和重点班。

(三)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各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不得收取(接受)任何与择校相挂钩的捐助及设施设备的捐赠,民办中小学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适龄儿童少年父母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予取消录取资格。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凡符合年龄要求的适龄儿童,均应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迟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辖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迟入学。

附件:

1.2021年兴庆区公办中小学学片公示

2.兴庆区2021年学校招生计划

3.兴庆区中小学入学电脑派位规则

4.兴庆区2021年招生预警提示

5.兴庆区各乡镇街道教育专干工作地址及姓名公示

附件1

2021年兴庆区公办中小学学片公示

片区说明:学片边界的街(巷)如无另外说明,均以街(巷)的中轴线为准来确定以南、以北或以东、以西。划片入学条件见正文中第五点的公办学校招生办法。

一、2021年兴庆区公办小学学片

(一)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清和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南桥校区)

1.新华东路以南-南薰东路以北,中山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2.南薰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永安巷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3.长城东路以南-南塘巷以北,永安巷以东-胜利街以西;

4.长城东路以南-永通巷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备注:(1)永通巷以南-胜利商业街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区域2020年为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片区,拟调整为兴庆区第十九小学片区,2021年为此调整区域的过渡期,具有此调整区域户籍的儿童可按需求选择兴庆区第十九小学或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就读;(2)南塘巷以南-广顺巷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街以西区域2020年为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片区,拟调整为兴庆区第二十五小学片区,2021年为此调整区域的过渡期,具有此调整区域户籍的儿童可按需求选择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或兴庆区第二十五小学就读。

(二)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观湖分校

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塔湖西岸以西。

(三)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北塔分校

贺兰山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四)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海宝逸夫分校

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塔巷以西。

备注: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塔巷以东-进宁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海宝逸夫分校、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分校。

(五)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臻园分校(原兴庆区第二十六小学)

国商南街以南-上海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备注: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臻园分校、兴庆区第七小学。

(六)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三十小分校

海宝路向东延伸至东绕城高速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东绕城高速以西。

(七)兴庆区回民第三小学教育集团书院分校

1.湖滨西路以南-解放西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公园街以西;

2.解放西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凤凰南街以东-利民街以西;

3.新华西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富宁街以西;

4.长城东路以南-修业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利民街以西。

备注:解放西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回民第三小学教育集团书院分校、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

(八)兴庆区第二小学

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凤凰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九)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崇俭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立志校区)

1.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玉皇阁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2.解放东路以南-南薰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中山南街以西。

(十)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三十三小分校(新建)

1.彰武巷以南-治平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2.治平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胜利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十一)兴庆区第四小学

1.解放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2.新华东路以南-南薰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十二)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永康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中山校区)

上海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中山南(北)街以东-清和南(北)街以西。

(十三)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湖滨分校

广实巷以南-解放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十四)兴庆区第七小学

1.上海东路以南-惠安巷以北,中山北街以西沿上海路天成小区至北安街;

2.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北安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3.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4.上海东路以南-广实巷以北,清和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备注:(1)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北安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七小学、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分校;(2)上海东路以南-广实巷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七小学、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景福分校;(3)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七小学、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臻园分校。

(十五)兴庆区第十二小学

1.银古公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2.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

3.聚丰苑南区。

(十六)兴庆区景岳小学

1.北京东路以南-湖滨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玉皇阁北街以西;

2.惠安巷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安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3.温莎花园小区、国际花园小区、宝丰银座小区。

(十七)兴庆区第十六小学教育集团富宁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第十六小学教育集团西塔校区)

1.新华西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富宁街以东-利民街以西;

2.南薰西路以南-修业路以北,利民街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十八)兴庆区第十七小学

1.解放东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2.新华东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

3.户口为友爱各队的地址。

(十九)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墨分校

1.沙渠路以南-海宝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

2.海宝路以南-英才巷以北,民族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备注:东湖苑小区北区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墨分校、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东湖校区。

(二十)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东湖校区(该校区为低学部,高学部为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湖校区)

1.贺兰山东路以南-沙渠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

2.贺兰山东路以南-国商南街以北,清和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3.贺兰山路以北兴庆区户籍儿童。

备注:东湖苑小区北区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东湖校区、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墨分校。

(二十一)兴庆区第十九小学

1.新生巷以南-彰武巷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2.永通巷以南-治平路以北,胜利南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备注:

(1)永通巷以南-胜利商业街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区域2020年为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片区,拟调整为兴庆区第十九小学片区,2021年为此调整区域的过渡期,具有此调整区域户籍的儿童可按需求选择兴庆区第十九小学或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就读。

(2)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十九小学、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

(二十二)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教育集团北校区

1.唐徕小区1-176号楼、唐槐新村副1-副6号楼、唐徕(海宝)1-8号楼、西关寺1、2号楼、唐中家属院、唐徕渠管理处家属楼、凤凰北街44号;

2.唐徕回民小学北校门巷子以南-湖滨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西桥北巷以西,原唐徕小区拆迁新建唐徕花园小区。

(二十三)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原兴庆区回民实验小学)

1.兴仁巷以南-湖滨西路以北,西桥北巷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2.湖滨西路以南-解放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此区域不包括原唐徕小区住宅区)。

备注:解放西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兴庆区回民第三小学教育集团书院分校。

(二十四)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教育集团三十四小分校(新建)

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

(二十五)银川市实验小学

解放西路以南-南薰西路以北,利民街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二十六)银川市第二十一小学

1.湖滨西路以南-解放西路以北,公园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湖滨西路以北,进宁北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二十七)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分校

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进宁北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湖滨西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进宁北街以西;

3.高尔夫家园小区、青峰园小区、北安街18号旅游局家属院。

备注:(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塔巷以东-进宁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分校、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海宝逸夫分校;(2)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北安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分校、兴庆区第七小学。

(二十八)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鼓楼分校

湖滨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玉皇阁北街以西。

(二十九)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

治平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胜利南街以西。

备注: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兴庆区第十九小学。

(三十)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丽景分校

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三十一)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景福分校

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备注:上海东路以南-广实巷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景福分校、兴庆区第七小学。

(三十二)兴庆区第二十五小学

1.南薰东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民族南街以东-永安巷以西;

2.修业路以南-宝湖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3.南塘巷以南-宝湖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胜利街以西。

备注:南塘巷以南-广顺巷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街以西区域2020年为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片区,拟调整为兴庆区第二十五小学片区,2021年为此调整区域的过渡期,具有此调整区域户籍的儿童可按需求选择兴庆区第二十五小学或兴庆区回民第一小学就读。

(三十三)兴庆区第二十八小学

1.六盘山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胜利南街以东-友爱街至延长路以西;

2.治平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友爱街及延长路以东-大新渠以西(此区域不含聚丰苑南区);

3.户口为上前城各队的地址。

(三十四)兴庆区第二十九小学

1.银古公路以南-前程家园规划路以北,大新渠以东-东绕城高速公路以西;

2.户口为塔桥各队的地址。

(三十五)兴庆区第三十二小学

招收学校周边暂未划定招生学片的新建小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十六)银川市永泰小学

1.解放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

2.原大新户籍拆迁安置燕祥家园。

(三十七)银川市第四中学小学部:招收大新镇燕鸽村、大新村、燕庆公司、杨家寨村2队户籍适龄儿童。

(三十八)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教育集团新水桥分校:招收大新镇新水桥村户籍适龄儿童。

(三十九)兴庆区回民第三小学教育集团掌政分校:招收掌政镇五渡桥村、洼路村、孔雀村、杨家寨村6-8队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官湖分校:招收掌政镇茂盛村、燕鸽村1队和杨家寨村1、4、5、9队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一)兴庆区第三小学教育集团春林分校:招收掌政镇春林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二)兴庆区第十六小学教育集团镇河分校:招收掌政镇镇河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四十三)兴庆区第六小学教育集团碱富桥分校:招收掌政镇碱富桥村、永南村和通贵乡司家桥村、河滩新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四)兴庆区掌政中学小学部:招收掌政镇掌政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五)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教育集团通南分校:招收通贵乡通南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六)兴庆区回民中学小学部:招收通贵乡通贵村、通北村、通西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七)兴庆区大塘中心小学:招收月牙湖乡大塘南、北村和小塘村、塘南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八)兴庆区海军希望小学:招收月牙湖乡海陶南、北村户籍适龄儿童。

(四十九)兴庆区月牙湖回民中学小学部:招收月牙湖乡月牙湖村、路西村户籍适龄儿童。

(五十)兴庆区月牙湖回民第二中学小学部:招收月牙湖乡滨河家园1-5村户籍适龄儿童。

二、2021年兴庆区公办初中学片

(一)银川市第三中学

1.解放东路以南-南薰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中山南街以西;

2.南薰东路以南-南塘巷(铁路线)以北,永安巷以东-胜利街以西;

3.文化东路以南-永通巷以北,中山南(北)街至胜利街以东-清和南(北)街以西;

4.解放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5.新华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6.解放东路以南-南薰东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二)银川市第三中学治平路分校(新建)

1.长城东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清河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2.第二排水沟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三)银川市第四中学

解放东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镇与掌政镇交界处以西。

(四)银川市第五中学

1.南薰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2.银古公路以南-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北,友爱街以东-东绕城高速公路以西。

(五)银川市第一中学南薰校区(原银川市第十中学)

1.解放西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2.南薰东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民族南街以东-永安巷以西。

(六)银川市第一中学光华校区(原银川市第十二中学)

1.铁路线(南塘巷)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胜利街以西;

2.永通巷以南-第二排水沟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3.六盘山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唐徕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七)银川市第十五中学

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安街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湖滨东(西)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3.湖滨东(西)路以南-解放东(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中山北街以西(此区域不包含原唐徕小区住宅楼);

4.领秀一居小区、如意苑小区。

(八)银川市回民中学

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文化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

3.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4.杏水桥巷以南-解放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5.解放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九)银川市第二中学海宝分校(原银川市第二十中学)

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安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2.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3.贺兰山路以北兴庆区户籍学生。

(十)银川市第二中学满春分校(原银川市第二十一中学)

贺兰山东路以南-杏水桥巷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十一)银川市第二中学三十三中分校(新建)

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

(十二)银川市第三十一中学

招收学校周边暂未划定招生学片的新建小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十三)银川市北塔中学

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十四)银川市唐徕回民中学

1.唐徕小区1-176号楼、唐槐新村副1-副6号楼、唐徕(海宝)1-8号楼、唐徕沁心苑、唐徕渠管理处家属楼、唐中家属院、凤凰北街44号、支农巷。

2.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十五)兴庆区掌政中学:招收掌政镇户籍学生。

(十六)兴庆区回民中学:招收通贵乡户籍学生。

(十七)兴庆区月牙湖回民中学:招收月牙湖乡原移民区户籍学生。

(十八)兴庆区月牙湖回民第二中学:招收月牙湖乡新移民区户籍学生。

附件3

兴庆区中小学入学电脑派位规则

依据《兴庆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现将兴庆区中小学入学电脑派位规则公布如下:

一、民办中小学电脑派位

(一)登记流程

1.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7月5日至7月15期间注册登记并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

2.按短信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证件审核,由所报名的民办学校进行资格复审;

3.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二)派位流程

1.7月31日前,兴庆区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程序确定录取结果,录取结果现场公布并在平台公示。(具体派位时间及地点将短信另行通知)

2.被录取的学生,需3日内到录取学校报名缴费并注册学籍,未按时到校的,视为放弃。

3.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居住地教育部门统筹调剂至公办学校就读。

二、公办中小学外来随迁子女电脑派位

(一)电脑派位范围

兴庆区教育局将依据网络平台报名情况,将外来随迁子女过于集中的区域确定为电脑派位区域。派位区域确定后,将该区域周边学校剩余学位情况予以公布。

(二)登记流程

1.居住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7月5日至7月15日期间登录平台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核验证件,核验证件完成后等待短信通知。

2.依据网络平台报名情况确定电脑派位区域后,处于派位区域的外来随迁子女平台将于8月15日前发送短信,通知再次登录平台按序选择多所志愿学校。

3.8月20日前由兴庆区教育局组织统一电脑派位(具体时间及地点将短信另行通知)。

(三)派位流程

第一步:公布剩余学位情况及外来随迁子女志愿填报情况

1.本地户籍儿童少年及购房的外来随迁子女分配结束后,在招生平台公布分配名单及电脑排位区域内各学校剩余学位情况。

2.平台将短信通知符合电脑派位要求的外来随迁子女再次登录,家长可依据划定的电脑派位区域及相应学校顺序选择多所志愿学校,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志愿填报的人数。

第二步:电脑派位

1.逐一对比第一志愿学校,若学校空余学位大于志愿填报数量,可直接安排就读;若空余学位小于志愿填报数量,则组织电脑派位,直至第一意向学校全部派位结束,公布剩余学位。第一志愿未派中的学生,参加第二志愿电脑派位。

2.逐一对比第二志愿学校,若第二志愿学校已无学位,视为放弃第二志愿,不参加派位;若意向学校学位数量大于志愿填报人数,直接安排入学;若有空余学位但小于志愿填报人数,组织第二轮电脑派位。第二志愿未派中的学生,参加第三志愿电脑派位。

3.逐一对比第三志愿学校,若第三志愿学校已无学位,视为放弃第三志愿,不参加派位;若意向学校学位数量大于志愿填报人数,直接安排入学;若有空余学位但小于志愿填报人数,组织第三轮电脑派位。

第三步:调剂安排

兴庆区教育局调剂安排电脑派位未派中的儿童少年至周边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三、相关说明

1.双胞胎、多胞胎的,捆绑进行电脑派位,其中1人派中,则同胞儿童均视为派中。

2.电脑派位工作由兴庆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分批进行,届时将邀请人大代表、家长代表、纪检部门及新闻媒体参与,公证处进行公证,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4

现将2021年兴庆区城市区域公办中小学招生预警情况提示如下:

一、预警等级说明

红色预警:表示学校片区内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已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学位极为紧张;

黄色预警:表示学校片区内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80%—100%之间,学位较为紧张。

二、小学预警信息

二、初中预警信息

四、预警提示

1.建议家长谨慎选择在预警等级为红色及黄色的学校片区内购房置业,由于生源压力过大,教育局未来或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多校划片,届时有可能被调剂至周边其他学校就读。

2.预警信息为摸底信息,属于动态数据,若未来片区人数减少,兴庆区教育局将适时对预警等级进行调整。

金凤区

金凤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

工作安排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1〕71号)和《2021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银教发〔2021〕97号)精神,现就金凤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学片区和拟定招生计划,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用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考试、竞赛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全员纳入原则。坚持应入尽入,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均有接收外来随迁子女就读的义务,保障与本地学生享受同城待遇。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三)学片区动态调整原则。学片区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但随着辖区学龄人口增减、学校布局、学校规模等因素的变化,会适当调整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四)属地管理原则。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严格执行金凤区招生工作安排,稳妥有序做好学生入学。

三、招生计划

2021年小学毕业95个班4680人,计划招收212个班10395人;中学毕业94个班4895人,计划招收137个班6790人(详见附件1)。

四、招生对象

城市小学招收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农村小学原则上招收2015年2月28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

五、招生入学条件

(一)按学片区入学

1、小学

金凤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户主为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时,其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与适龄儿童同在此户上),户籍于2020 年12月31日前迁入,户籍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致,所购房已实际入住。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安排到学片区小学就读。

小学入学自2021年起,同一房址三年内安排一个学生入学,此后每年入学年限将逐年增加,直至同一房址六年之内允许一个孩子入学。房屋产权未发生变更的,同一房址按相关政策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初中

小学毕业生户籍在金凤区,户主为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时,其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与适龄儿童少年同在此户上),户籍于2020年12月31日前迁入,户籍信息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信息一致,在所属学片区小学毕业,学籍至少满一年。符合以上所有条件,在学片区初中就读。

中学入学自2021年起,执行同一房址三年内安排一个学生入学政策。房屋产权未发生变更的,同一房址按相关政策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下列情况对中小学新生入学调剂安排

1、非金凤区户籍;

2、金凤区户籍中租房迁户、户主是曾祖父(母)、集体户、空挂户(有户无房)、挂靠其他亲属;晚迁户(即户籍于2020年12月31日之后迁入);

3、房户不一致;

4、购买商业用房,虽已迁户但该房转租他人未用于自主经营;

5、购买在建或未交付使用的房屋;

6、房产份额不足51% 。

六、招生入学办法

金凤区城市中小学起始年级新生入学和小学其他年级转入在“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网址为www.ycrxbm.cn)或“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平台)上登记。

(一)公办中小学

1、公办小学

(1)适龄儿童7月5日至7月15日在平台登记信息,登记成功后将会收到短信。符合按学片区就近入学条件的,按照平台短信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户口簿、与户籍一致的房产材料、免疫接种证明到学片区学校核验证件;不符合按学片区入学条件的,登记后携带户口簿、居住证、房产信息(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协议),按照平台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核验证件。教育局根据学校空余学位、居住类型、住所距离等因素统筹调剂,于秋季开学前统筹安排入学,短信告知家长。

(2)第一次未及时登记的适龄儿童可于8月1日至8月3日登陆平台补报,再按照平台短信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核验证件,于秋季开学前统筹安排入学。

2、公办初中

(1)金凤区辖区小学毕业学生:5月下旬,由所毕业小学负责将学生学籍信息导入平台,并组织家长核对信息。6月中旬,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逐一核验学生户籍和房产信息。分配结果8月下旬通过短信告知家长,学生按规定时间到中学报名。

不需要参加金凤区分配的,须于8月5日前将平台中“是否参加金凤区分配”项改为“否”并提交,再按照其他省、市、县(区)小升初招生办法办理入学。

(2)非金凤区辖区小学毕业学生:7月5日至7月15日在平台“金凤区”--“非金凤区小学毕业学生”端口登记信息。未按时登记的,可于8月1日至8月5日补报。登记成功后将会收到平台短信,再按照短信通知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核验证件。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辖区公办中学招生计划及计划完成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分配结果8月下旬通过短信告知家长。

在银川市内但非金凤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登记前,需要将平台中“是否参加该县(市)区(兴庆区或西夏区等)分配”项改为“否”并提交,方可在金凤区平台中登记并按照金凤区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二)民办中小学

金凤区辖区2所民办中学(即北师大银川学校中学部、银川外国语实验学校)和2所民办小学(即北师大银川学校小学部和金凤区外国语实验小学)与公办中小学采取同步招生。

符合民办中小学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登记,如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录取后自行放弃录取资格,将由教育局统筹调剂到公办学校就读。

辖区民办中小学招生方案详见附件2

七、学片区划分

(一)小学

1、金凤区第一回民小学学片区:良田渠以东、北京路以南、福州街以西、黄河路以北(不含朗诗台和双悦新村北区)。

2、金凤区第二小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贺兰山路以南、福州街以西、北京路以北;贺兰山路以北片区。金凤三十小建成后,学片区将调整。

3、金凤区第三小学学片区:福州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满城街以西、北京路以北;满城街以东、上海路以南、弘文巷以西、北京路以北;观邸、幸福岛。

4、金凤区第四回民小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北京路以北。

5、金凤区第五小学学片区:庆祥街以东、黄河路以南、唐徕渠以西、长城路以北;庆丰街以东、长城路以南、唐徕渠以西、银新铁路以北。

6、金凤区第六小学学片区:尹家渠街以东、北京路以南、唐徕渠以西、黄河路以北。

7、金凤区第七回民小学学片区:满城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上海路以北;弘文巷以东、上海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北京路以北。

8、金凤区第八回民小学学片区(银川二十一小通达校区):包兰铁路以东、黄河路以南、通达街以西、南环高速以北。

9、金凤区第九小学北校区学片区:正源街以东、宝湖路以南、康银巷以西、湖畔路以北;正源街以东、湖畔路以南、塔渠街以西、六盘山路以北;鲁银城市公元、连湖花园二区、中海央墅。金凤二十七小建成后,学片区将调整。

10、金凤区第九小学南校区学片区:金凤十二街以东、金凤八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六盘山路以北;金凤十街以东、六盘山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南环高速以北;绿地香树花城。

11、金凤区第十小学学片区:福州街以东、北京路以南、满城街以西、黄河路以北;福州街西侧榕园和凤园、森林公园鸣柳岛、翠柳岛、B岛、溪城华府、美林湾、臻君豪庭。

12、金凤区第十一小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北京路以南、尹家渠街以西、黄河路以北;亲水大街以东、黄河路以南、庆祥街以西、长城路以北;森林公园太阳岛、森林首府、山湖名居、森林半岛。

13、金凤区第十二小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长城路以南、庆丰街以西、银新铁路以北;亲水大街以东、银新铁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宝湖路以北。

14、金凤区实验小学学片区:宁安大街以东、湖畔路以南、正源街以西、南环高速公路以北;望湖景苑、丰盈家园、绿地香树花城。

15、金凤区第十六小学学片区(湖畔二小):通达街以东、黄河路以南、满城街以西、长城路以北。

16、金凤区第十七小学学片区:宁安大街以东、宝湖路以南、正源街以西、湖畔路以北。

17、金凤区第十八小学学片区(银川二十一小亲水校区):亲水大街以东、宝湖路以南、宁安大街以西、六盘山路以北;墅城绿郡。

18、金凤区第二十小学学片区:包兰线以东、北京路以南、良田渠以西、黄河路以北;朗诗台、双悦新村(北区)。

19、金凤区第二十一小学学片区(湖畔三小):通达街以东、长城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南环高速以北。

20、金凤区第二十四小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沈阳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北;阅海苑西区。金凤三十小建成后,学片区将调整。

21、银川二十一小湖畔分校学片区(湖畔一小):湖畔嘉苑。

22、银川市阅海小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大连路以南、正源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北。

23、银川市阅海二小学片区:万安巷以东、沈阳路以南、唐徕渠以西、贺兰山路以北;丰登镇新联3、4、5、6、7、8、9、11队拆迁安置在凤北家园老户;新丰村1队至8队区迁安置在凤北家园老户;永丰村1、4、12队拆迁安置在凤北家园老户。

24、银川市阅海三小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沈阳路以南、正源街以西、大连路以北。

25、银川市阅海四小学片区:正源街以东、沈阳路以南、万安巷以西、贺兰山路以北;丰登镇新联3、4、5、6、7、8、9、11队拆迁安置在凤北家园老户;新丰村1队至8队迁安置在凤北家园老户;永丰村1、4、12队拆迁安置在凤北家园老户。

(二)初中

1、银川唐徕中学西校区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贺兰山路以南、唐徕渠以西、黄河路以北,户籍在北京中路或上海西路街道,学籍为金凤四小、六小、十一小毕业生。

2、银川唐徕中学南校区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黄河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宝湖路以北。金凤五小和金凤二十一小毕业生对口直升。银川三十二中建成后,学片区将调整。

自2022年起,金凤五小毕业生对口直升政策将调整,实行按照学片区安排入学。

3、银川唐徕中学宝湖校区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宝湖路以南、唐徕渠以西、南环高速以北;满城街以东、长城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南环高速以北。金凤实验小学和金凤九小南校区毕业生对口直升。银川三十四中建成后,学片区将调整。

4、湖畔中学学片区:满城街以东、北京路南、亲水大街以西、长城路以北。银川三十四中建成后,学片区将调整。

5、银川市第六中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北京路以南、满城街以西、宝湖路以北,户籍在黄河东路街道,学籍为金凤一小、二小、三小、八小、十小毕业生。银川三十四中建成后,学片区将调整。

6、银川市第十三中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贺兰山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北京中路以北。

7、银川市第三十六中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沈阳路以南、亲水大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北;阅海苑西区。

8、银川市阅海中学学片区:亲水大街以东、沈阳路以南、正源街以西、贺兰山路以北。

9、银川市阅海第二中学学片区:正源街以东、沈阳路以南、唐徕渠以西、贺兰山路以北。

10、金凤区丰登回民中学学片区:包兰铁路以东、北环高速以南、唐徕渠以西、沈阳路以北。

11、金凤区良田回民中学学片区:良田镇范围内小学毕业生。

八、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招生计划一经公布,各校要严格遵照执行;如确需调整,须由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未经批准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二)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当学校有剩余学位时,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含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警察、外籍华侨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按相关政策执行。宁夏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2017年以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从我区离职就读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回宁就业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享受子女首次入(转)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幼儿园)、普通高中就读等政策优待。当学校剩余学位不足时,将统筹调剂安排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实行剩余学位电脑派位的学校,优先安排其子女参加电脑派位。各类优抚对象的申报材料须于7月25日前交至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严格班额设置标准。学校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规定的班额标准。

(四)探索招生入学新方法。若银川市唐徕中学西校区有剩余学位,继续实行以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的办法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入学(具体方案见附件3)。

(五)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均应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登记备案。

附件1 金凤区2021年中小学招生计划表

附件2 金凤区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附件3 金凤区试点学校电脑派位实施方案

附件1

附件2

金凤区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依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厅字〔2021〕15号)《金凤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结合我区招生实际,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

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二)严格落实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向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招生计划。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核定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三)坚持公正公开

坚持程序公开透明、流程规范有序、结果及时公开、监督全面到位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和咨询方式,实行阳光招生。

二、招生流程

辖区民办中小学招生由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管理。实行学生自愿报名、自主选择学校和电脑派位的方式招生,每个儿童少年限报一所民办学校。当报名人数小于学校招生计划时,所有报名的学生均被录取;报名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时,所有报名学生均参与电脑派位,随机录取。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划片或直升入学;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录取后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将由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剂到公办学校就读。

双胞胎及多胞胎实行捆绑电脑派位,即仅1个孩子可以报名参与电脑派位,若派中,则同胞儿童少年均视为派中。双胞胎及多胞胎报名后,家长须向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后方视为捆绑派位。

(一)辖区民办小学(北师大银川学校小学部和金凤区外国语实验小学)

1、招生范围。北师大银川学校小学部招收具有银川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金凤区外国语实验小学优先招收金凤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有剩余学位时再招收兴庆区和西夏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网上报名。7月5日至7月15日登陆平台——进入“银川市小学新生入学”——“金凤区”项填写适龄儿童信息——选择“是否参加民办学校报名”一栏时,家长只能选一所民办小学报名。报名成功后将会收到短信,再按照下一条短信通知的时间,携带户口簿,前往指定地点核验证件。

3、电脑派位。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电脑派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录取发布。录取结果当场公布,民办学校同步在其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二)辖区民办中学(北师大银川学校中学部和银川外国语实验学校

1、招生范围。北师大银川学校中学部招收具有银川市户籍或银川市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银川外国语实验学校招收具有银川市三区户籍或银川市三区学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网上报名。

(1)金凤区辖区小学毕业学生:7月5日至7月15日登陆平台自愿选择一所民办中学报名。

(2)非金凤区辖区小学毕业生:①在银川市以外就读的金凤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于7月5日至7月15日登陆平台—进入“银川小学升入初中”---点击“金凤区”---进入“非金凤区小学毕业生”端口报名,报名成功后将会收到短信,家长携带户口簿等相关材料按照平台短信提示的时间和地点核验证件。②在银川市内就读的金凤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小学参加民办学校报名。

3、电脑随机派位。电脑随机派位由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录取发布。录取结果当场公布,民办学校同步在其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严肃招生纪律。民办学校招生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有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招生流程。民办学校报名、核验证件和电脑随机派位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电脑随机派位全过程将录像。

(三)规范工作职责。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民办学校负责组织核验报名学生信息,须在电脑派位后一周内严格按照派中的学生名单完成报名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严格按照公示结果为派中的学生注册学籍。各民办学校不得招收电脑派位以外的学生、不得空挂学籍、不得超过规定班额。一经发现,教育行政部门将对违规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在当年民办教育机构年检时定为“不合格”,核减学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停止下一年度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办学资质。

附件3

金凤区试点学校电脑派位实施方案

依据《金凤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安排》),金凤区选取一所公办中学试行剩余学位电脑派位入学办法,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电脑派位依托平台

试点学校电脑派位将依托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即如愿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

二、电脑派位试点学校

银川市唐徕中学西校区

三、报名参与电脑派位的学生及顺序

第一类: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含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伤残警察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宁夏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2017年以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首次照顾子女。

第二类:符合学籍要求的晚迁户毕业生。即在银川市唐徕中学西校区学片区购房,且在金凤四小、六小、十一小毕业,户主为学生父母或外祖父母,但户籍于2020年12月31日后迁入的学生。户籍迁入后须于7月15日前到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登记报备。2021年7月15日后迁户的不再受理。

第三类:符合购房和户籍要求但不符合学籍条件的。即在银川市唐徕中学西校区学片区购房,学生户籍在上海西路或北京中路,户主为其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于2020年12月31日前迁入,户籍信息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信息一致,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非金凤四小、六小、十一小应届毕业生。

按照靠前顺序优先(即第一类优先第二类,第二类优先第三类)的原则进行电脑派位。

四、电脑派位流程

1、金凤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平台公布银川市唐徕中学西校区的剩余学位数。若无剩余学位,将不再组织登记和进行电脑派位。

2、如有剩余学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于8月1至8月3日登陆平台,进入“银川小学升入初中”——点击“金凤区”——进入“银川市唐徕中学西校区”端口登记信息。登记成功后将会收到短信,再按照下一条短信通知的时间前往指定地点核验证件。如满足条件的第一类学生数大于剩余学位数,将不再组织第二类和第三类学生报名。

五、电脑派位入学办法

如有剩余学位,优先安排第一类学生。若剩余学位大于第一类学生数,可直接安排就读;若剩余学位小于第一类学生数,则组织第一类学生参加电脑派位,不再组织第二三类学生报名和电脑派位。

将第一类学生安排后,若还有剩余学位,再安排第二类学生参加电脑派位。以此类推。

报名、核验证件和电脑随机派位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电脑随机派位全过程将录像。

西夏区

银川市西夏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2021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西夏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招生原则

(一)坚持义务教育属地管理原则。西夏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规划布局、学位供需情况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制定招生方案,细化招生办法。辖区内自治区、银川市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严格执行西夏区招生工作安排。2021年实施西夏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大学区”制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二)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入学、计划招生、合理调剂”的政策,切实保障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对西夏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所在社区提出书面申请,由社区向所在镇街、西夏区教育局报备。

(三)坚持全纳教育原则。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确保应入尽入。辖区内公办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均有接收随迁子女就读的义务,对于随迁子女集中的区域,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安排就读学校,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继续推行“阳光招生”,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片区划分、招生程序、招生方式等向社会全面公开,及时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计划

西夏区2021年小学计划招生105个班5250人;初中计划招生77个班3850人。

招生办法

(一)切实做好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严格审核学生年龄、户籍、住房等入学信息材料,保证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对于学位紧张学区内的住房,凡提供该学区2021年入学房址信息的,招生平台将从6月30日起全部记录在案并锁定,小学同一房址4年(逐年增加至6年)、初中同一房址3年内只允许同一个家庭同一监护人的子女入学。一份房产多人占有份额的,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份额须达到住宅房产证载明面积51%及以上。在学位紧张片区公示范围内的新建楼盘和未交付入住的房屋暂不确定学区,不纳入片区范围。法定监护人名下的营业房、商用房和公寓,不作为学位紧张学区就近入学的直接依据。

(二)做好特殊群体招生入学工作

1.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以相对就近、合理调剂为原则,采取一址对应多校、电脑派位的方式妥善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2.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对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协调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因残疾程度较重,不能进入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经西夏区特殊教育委员会评估认定后,采取送教上门的形式实施义务教育。

3.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宁夏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2017年以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含从自治区离职就读的博士研究生毕业回宁就业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执行优先安排子女首次入(转)学的政策。

(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的方式招生。适龄儿童少年在银川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平台信息登记时,有意向就读民办学校的可选择1所民办学校报名,由该民办学校属地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注册学籍。未被录取或自行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由西夏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四)转学工作。根据《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宁教基〔2017〕32号)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区)、市、县迁移或进城务工人员务工地跨县(区)迁移的,可以申请转学。转学需先进行网上登记,教育局根据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就读学校(教育厅直属学校和银川市直属学校由该校教育主管部门负责)。

招生细则

西夏区中小学生入转学依托银川市中小学生入转学服务平台(网址为:www.ycrxbm.cn)进行,实施细则见附件1。

保障措施

(一)加强招生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镇北堡镇、兴泾镇、宁华路街道办事处、文昌路街道办事处、朔方路街道办事处、北京西路街道办事处、贺兰山西路街道办事处、西花园路街道办事、怀远路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及各中小学校校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育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协调工作。

(二)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按照市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2020〕177号)要求,落实“一地(校)一案”,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制定招生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和应急处置措施,明确安全检测、消毒、降低人员聚集密度等具体措施。

(三)压实部门责任。学校招生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在招生期间必须在岗并保持电话畅通。镇街确保教育专干队伍稳定。教育专干要熟悉招生政策,坚持原则,严格把关,不断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格招生纪律。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均衡分班,严禁以实验班、兴趣班等名义变相举办“重点班”“尖子班”。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落实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要加大行政和司法劝返力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继续化解“大班额”,原则上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严格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属地管理,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原则,严禁中小学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现象。各初中学校不得招收复读生。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在中小学招生过程中的监督作用,畅通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招生行为。西夏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督导辖区招生入学政策的落实情况。

(五)健全入学风险防控机制。教育局加强对区域内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针对区域内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六)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校园网、政府网站及自媒体等新媒体,加大对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宣传力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片区、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和咨询方式等,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做好宣传释疑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附件:

1.西夏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西夏区2021年中小学招生计划

3.西夏区2021年公办中小学学片公示

4.西夏区中小学入学电脑派位规则

附件1

西夏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

实施细则

根据《西夏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细则。

一、小学招生

(一)入学登记。西夏区城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实行个人网上登记。平台网址:www.ycrxbm.cn(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西夏区农村小学适龄儿童入学在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实施报名。

(二)招生对象。城市小学入学年龄截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农村小学入学年龄截至2015年2月28日(年满6岁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西夏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录取批次。

1.第一批录取(片区入学)。

城市地区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本人具有西夏区常住户籍且户籍地购房者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或入学学生本人,迁户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按所公示的学区就近分配。接收学校审验材料后符合条件予以注册,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后由教育局纳入第二批分配。农村地区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个别学校年满6周岁半),本人具有西夏区户籍,按通知要求到居住地附近学校报名注册。

2.第二批录取(调剂入学,次序分先后)。

(1)符合片区入学条件,但迁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或年满7周岁。

(2)适龄儿童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入学儿童本人及其父母在银川市三区无自有产权房产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居住,按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房址调剂入学。多代多辈人同一户籍,以应入学学生监护人名下的房产作为入学依据调剂入学,若以户主户籍地为依据,则进行统筹调剂。

(3)符合划片入学条件,参加民办小学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

(4)西夏区户籍“户房分离”和集体户,购房者按购房地调剂入学;租房者按租房情况统筹调剂入学(在学位紧张片区租房者,还需提供入学学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银川市三区无自有产权房产证明、在租房处实际居住的社区证明)。

(5)同一房址已有入学学生的(详见《招生方案》中有关规定)。

(6)以新建楼盘及2021年7月15日前未交付入住的房屋材料为依据的。

(7)参与民办小学摇号但放弃入学资格的。

(8)随迁子女以购房材料或居住证为依据,根据购房地和租住地周边各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9)农村地区非户籍地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到居住地附近学校报名入学。

(五)具体流程。

1.网上登记。7月5日至15日,城市地区适龄儿童家长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进行网上登记。

2.第一批录取招生流程。

(1)西夏区城市户籍第一批比对成功的适龄儿童,家长带入学儿童持户口簿、儿童免疫接种证明、房产证(银川市不动产登记查询单)或购房合同正本(银川市房屋备案说明),前往学校核验入学材料。接收学校审验材料后符合条件予以注册,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后由教育局纳入第二批分配。

(2)西夏区农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家长带入学儿童持户口簿、儿童免疫接种证明直接到居住地附近乡镇学校登记注册。

(3)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家长需持户口簿等材料提前到分配学校书面申请,约定延期报名时间;未按时到分配学校进行登记,教育局重新统筹调剂就读。

3.第二批录取招生流程。

(1)城市地区在平台登记后未收到分配通知的,根据短信提示内容和时间,带报名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初审,教育局复审。开学前家长收到分配短信,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家长带入学儿童持户口簿、儿童免疫证明到分配学校报名注册,学校同步建立学生电子学籍。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家长需带相关材料提前到分配学校书面申请,约定延期报名时间。

(2)农村地区第一批未登记注册的适龄儿童,家长带入学儿童持户口簿、儿童免疫接种证明,在秋季开学规定时间内前往居住地附近乡镇学校报名注册。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家长需带相关材料提前到分配学校书面申请,约定延期报名时间。

(六)公办小学电脑派位。西夏区对随迁子女过于集中的区域,根据网络平台报名情况,采取一址对应多校、自主填报志愿的方式,实行电脑派位入学,具体做法见附件4。

二、初中招生

(一)招生对象。2021年西夏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西夏区的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