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县中医医院综合改造提升项目

配套综合能源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容城县中医医院综合改造提升项目配套综合能源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 容城县中医医院 ,招标人为容城县中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套综合能源投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容城县中医医院综合改造提升项目为原址拆旧建新,项目地址位于容城县奥威路57号。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18728.64㎡,容积率1.01,建筑密度17.73%。总建筑面积24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612㎡,地下二层建筑面积5288㎡(包括人防面积1500㎡),污水处理池100平方米。

本项目拟引入专业能源服务商,投资运营管理本项目配套综合能源设施。项目投资估算:900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容城县中医医院综合改造提升项目配套综合能源投资建设运营服务工作,本项目的投资范围及运营管理服务范围如下:

2.2.1投资范围

本标段投资范围为容城县中医医院综合改造提升项目1#楼、2#楼配套供暖、供冷、供生活热水、电动汽车充电等有关设备及附属设施,并负责投资范围设备的建设、安装、调试,承担所建系统电费、水费。主要包括如下:

(1)供暖供冷系统设备

包括满足需求的冷暖两用型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机组、空气源热泵配电柜及控制柜、空气源热泵控制系统、供暖供冷供回水系统(包括水泵、热泵机组至末端用户的供回水管道、阀门、管道滤网、流量计、温度测点、保温等系统附件)、水处理设备、末端采暖供冷设备等所有配套设备及安装。

(2)生活热水系统设备

包括生活热水空气源热泵机组、太阳能光热设备系统、生活热水缓冲水罐、生活热水管道系统(包括水箱、水泵、管道、阀门、保温、热量表计等附件)。至末端用户侧(含末端设备等所有配套设备及安装)。

(3)电动汽车充电桩设备

包括全部规划设计电动汽车充电桩整套设备,地下两层共计4套电动汽车快速充电设备。

(4)院区路灯系统设备

包括院区内15套路灯系统设备及相应控制器。

2.1.2 运营管理服务

(1)按医院各功能区需求,提供范围可调的冷热供应服务,供热期室内温度不低于20℃,供冷期室内温度不高于28℃。

(2)供热期: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供热期5个月。

(3)供冷期:6月1日0时至8月31日0时,供冷期3个月。

(4)生活热水全年全天24小时不间断供应,生活热水温度50-55℃。

(5)汽车充电桩运营服务。

(6)派驻专业团队负责投资范围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运行、检修、抢修、安全生产等)。

2.1.3履约期限: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运营期自系统全部调试合格并投入运行之日起15个供暖、供冷周期。

2.1.4本项目建设工期:根据容城县中医医院综合改造提升项目1、2#楼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产,与主体项目同步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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