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筹做好蕉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7月5日,蕉岭县印发《蕉岭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广州等重点地区来(返)蕉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全文如下:

蕉岭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广州等重点地区来(返)蕉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鉴于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持续向好,按照《关于印发<梅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广州等重点地区来(返)梅人员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的通知》精神,为统筹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自7月6日零时起《蕉岭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9号)》停止执行,从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重点地区来(返)蕉人员,按照低风险地区人员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措施。

旅游景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室内体育健身等人员密集场所要继续严格执行人员测温、查验健康码等措施,做好通风消杀和环境清洁。广大市民要养成加强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公勺公筷等良好习惯,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良好格局。

【全媒体记者】黄培强

【通讯员】蕉岭县委办新闻组

【作者】 黄培强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