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以下简称科信学院)于2021年6月关注到天涯论坛上的《公开信》,信中提到科信学院的相关情况,为让受害人更详细的了解相关事实,科信学院做出如下说明。

1、2011年4月25日,科信学院召开了招商引资会议,研究共同发展学校。2011年5月24日,罪犯张旭伙同王亮利用其实际控制的云南财智人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企业公示公信系统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9日,股东为张旭持股70%,王亮持股30%),在与科信学院毫无任何关系的情况下,私刻了学院公章、伪造了所谓的《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章程》(章程附后,内容大致为:学院出资人为云南财智人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全体教职工,其中财智人生出资占比70%,该章程经2011年2月28日董事会表决通过,落款处的原科信学院举办者签名均为伪造),冒用学院名义与张伟签订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借款60,000,000元,同时罪犯张旭、王亮等人伪造开户资料冒用学院名义开设了由其完全支配的银行账户,接收了借款,导致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将8000余万债务判决由学院承担,从而达到了王亮等人非法占有上述款项的目的。

2、2012年12月29日,王亮、财智人生、罪犯张旭作为投资人与我院签订了《投资办学协议》,约定财智人生投资7亿元建校,前期投入5000万元作为我校教职工安置补偿费。然而,在该协议签订、履行过程中,罪犯张旭、王亮、财智人生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谎称其具有投资和履行能力,没有使用任何自有资金投资,全部以借款方式取得款项打入共管账户短暂停留后即被其私自改变用途用于抵押、质押,从而导致学院基于错误认识向教育厅申请了变更学院法定代表人和举办者,以达到王亮等人骗取学院实控权进一步实施诈骗行为的目的。现罪犯张旭已被二审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云01刑终670号《刑事裁定书》认定构成合同诈骗罪,同样地,王亮、财智人生在与学院签订《投资办学协议》过程中,明知其不具备履约能力,仍然虚构事事实、隐瞒真相,伙同罪犯张旭共同实施了合同诈骗的行为,很明显是一个共同犯罪的过程。

3、罪犯张旭被捕后,财智人生公司、王亮等人以学院在“昆明倘甸产业园区”建新校区为名,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吸引了大量不明真相的建设方垫资或支付保证金,所有款项均未打入学院账户(张旭冒用学院名义开设的账户,所有款项都由张旭掌控、使用),签订的施工合同加盖的学院公章均系伪造,根据学院初步统计,涉案金额上亿元,典型事件如下:

①2015年6月9日,窦朝君冒用富大建筑有限公司资质与王亮冒用的科信学院名义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窦朝君承建科信学院新校区建设500亩挡土墙工程(重点说明:实际面积没有500亩,根据政府颁发的过期土地规划许可证上明确注明:250.5亩,另外根据倘甸政府无正规行文抬头空白A4纸并盖政府公章批复,明确,进场只是三通一平的前期准备工作,并不是正式开工)骗取窦朝君交纳了工程保证金约500万元。但科信学院对此事并不知情,事后查明系王亮私刻学院公章,并持有已经过期的罪犯张旭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冒用学校名义对外发布工程项目,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保证金。

②2016年3月31日,王亮冒用学院名义与云南载涛商贸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预拌商品混凝土供需合同》,骗取了载涛公司50万元保证金,后经云南正扬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确认,上述合同中“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的公章系伪造的。

③2017年4月18日,王亮冒用学院名义与中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承包合同》,骗取了中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100万。

④2017年12月,王亮冒用学院名义与东方光大消防有限公司签订了《消防设施施工合同》,骗取了光大公司保证金、接待费等共计120万元(与光大签定消防合同之前,王亮、崔卫就在2015年10月8日就已经和盛运科技有限公司签定了倘甸校区消防施工合同,收取保证金500万元)一个消防工程,诈骗团伙能同时与多家签定施工合同,目的就是为了骗取保证金。

⑤王亮为了骗取保证金,分别于2015年11月26日与云南园林绿化(集团)有限公司(收取保证金950万)、2016年1月17日与绿盛美地园林有限公司(收取保证金600万)、2017年与江苏农垦盐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收取保证金600万)等三家公司签定同一个绿化合同,每家合同标底过亿。

4、2015年10月8日,王亮等人无任何合法授权的情况下,伪造了所谓的《联合办学协议》,对外界谎称科信学院授权其实际控制的云南涅槃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涅槃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就倘甸新校区建设项目一事对外发包工程项目,以此导致多家建设单位惨遭欺骗,涉案金额上亿元,典型事件如下:

①2018年11月28日,王亮以其实际控制的云南涅槃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发包人的名义就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倘甸校区道路管网工程与百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骗取了该公司8万元保证金。

②2018年初,王亮以其实际控制的昆明涅槃事业发展有限公司以科信学院委托人名义与云南科禹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骗取了该公司20万元保证金。

王亮的犯罪目的是实施合同诈骗,并最终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犯罪手段为冒用科信学院名义开设银行账户进账、伪造科信学院公章签订合同。具体理由如下:

一、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三)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2011年5月24日,王亮、罪犯张旭在与科信学院没有任何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对外虚构其已经收购科信学院的事实,通过伪造科信学院的公章、委托书、委托协议等材料(事后确认,前科信学院法定代表人张超从未向王亮、张旭、财智人生出具过任何委托书,也未与其签订过任何协议书),以科信学院名义与张伟签订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高达6000万元。然而此时王亮、罪犯张旭隐瞒其根本没有任何履行合同义务能力、冒用科信学院名义的真相,并在事后经罪犯张旭骗取科信学院法定代表人身份之后对上述借款予以追认,并最终将该笔巨额债务转嫁给科信学院承担,以达到其非法占有该笔款项的目的,其行为已经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且涉案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对(罪犯张旭)、王亮以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

2012年12月29日,王亮等人与科信学院签订了《投资办学协议》,约定财智人生投资7亿元建校,前期投入5000万元作为我校教职工安置费。然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王亮使用欺诈手段,表面看似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待科信学院变更法定代表人为王亮的前妻、罪犯张旭以后,王亮便伙同罪犯张旭私自变更用途将应作为安置补偿金的5000万元用于归还借款,其行为实际上并未实际履行合同义务,而是为骗取报案人信任的一种欺骗行为。王亮、罪犯张旭以学院名义先后向云南万银投资公司借款共计5000万元,后又将借款全部转走据为己有,同时将债务转嫁给科信学院,然而其本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就明知自己根本没有任何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其行为已经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且涉案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对王亮以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

2015年至2020年期间,王亮虚构科信学院新办倘甸校区的事实,对外冒用科信学院的名义或冒充科信学院授权代表身份与多家(近百家)建筑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骗取保证金,涉案金额上亿元,其行为已经符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对王亮以涉嫌合同诈骗罪立案侦查。

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通知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纵观全案事实,王亮、罪犯张旭等人是有组织、有分工、犯罪手法犀利的连环诈骗团伙,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学院的财产、实际控制权,导致科信学院多次被起诉至法院,造成科信学院巨大经济损失,同时科信学院的声誉也因此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然而,罪犯张旭已经因涉嫌合同诈骗罪经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6年6月24日被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昆明市看守所,2021年1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云01刑终670号终审,罪犯张旭犯合同诈骗罪,执行13年有期徒刑。案件参与者王亮(罪犯张旭的前夫)及云南财智人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现仍然逍遥法外,王亮继续打着科信学院的旗号对外大肆敛财,并最终将债务转嫁科信学院承担。

云南科技信息职业学院创办于2001年,是由原省委书记普朝柱同志倡导,省内教育界的老同志参与创办,在历任院长及全体教职工的努力下,短短几年时间,学院就发展到在校学生 7000 多人,教职工 500 多人,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云南省第一所民办高职院校。且一直是云南省民办学校中的领军学校。然而,在王亮、张旭等诈骗团伙骗取学院实控权之后,其贪图私利,通过转嫁债务的方式骗取学院的财产,一度引发学生、教职工罢学罢工的群体性事件,根据诈骗事实进展,科信学院已经多次报案。

上述情况均是事实,科信学院对广大受害人的心情感同身受,欢迎广大受害人和我们一起揭露事实真相,还科信一个公道,还您们一个正义。

日期: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