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新闻网讯:近日,镇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镇安县城市管理局发布《关于集中整治流动占道果蔬车辆的通告》,具体通告如下:

镇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镇安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集中整治流动占道果蔬车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城区交通秩序,积极营造有序、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整合交警、城管等部门执法力量,在城区集中开展流动占道果蔬车辆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取缔各种违法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摆摊设点、“依车为店”占道经营行为。所有水果、蔬菜、杂货摊贩一律实行实体门店规范经营。对长期停放无人管理的“僵尸车”以及非法加装、改装和使用高音装置、镜面反光遮阳膜、非车灯闪光设备和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灯光设备的,一律依法强制报废拆除。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整治巡查中发现仍有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摆摊设点、“依车为店”占道经营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假牌、假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交警、城管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聚众闹事、妨碍公务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流动占道果蔬车辆乱停乱放、占道经营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0914-5322015、城市管理0914-5322965)。有关部门将严格为您保密。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实施。

镇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镇安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