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诗的抒情结构:诗人的抒情基调

作者:丁芒 中天易张永红整理

尽管形成抒情个性的因素是那么复杂,有社会的有自然的,有生理的有人为的,有先天的有后天的,有必然的也有偶然的,可是在抒情个性的结构中,却仍有规律可寻。除了有外在的共性规律的踪迹可寻,还有内在的结构规律可以探索。抒情基调,就是抒情个性的内在规律的重要方面。

所谓“文如其人”,包含两层意思,其一:透过文章能看到作者的影子也就是个性;其二:不是一篇两篇文章,而是作者所有的文章(或者是真正能抒发个性的所有文章),都共同的基本的特色,足以显示作者的个性。这就是基。“文如其人”。正是对这两层意思的总概括。文既然能如其人,诗当然更是如此了。

抒情个性既然不是一个简单的混合体,或象秋云一样多变,象风一样闪烁不定,那么在它的诸因素中,必然有主次之分,轻重之分,经常和偶然之分,基础和上层之分。我想,是否可以大体上列出表格来,使我们一目了然,从而有助于我们对抒情个性的分析呢?

抒情个性:

1、情绪、脾气、兴趣、灵感、幻觉、敏感、直觉、抒情习抒惯、下意识.......

2、性格、情操、知识结构、体质、才华、社会家庭环境、经历、秉赋、信仰......

3、对世界对生的基本认识和态度,即宇宙观、人生观。

这里,列在最上层的,是那些偶然的、短暂的、易变的因素,它虽然是经常地也最容易地表现着抒情个性,影响着抒情个性,其实并不能根本决定抒情个性。列在第二层的,是相对稳定的、长期起作用,也就是具有基础性质的因素,这些是抒情个性的决定性因素。而作为对这些决定性因素的总的融汇,总的概括,并反转过来作用于(甚至决定)第一项的许多偶然、短暂、易变的因素的,则是第三项所说的对世界对生活的基本认识和态度,也就是一个人的宇宙观、人生观。一个人的宇宙观、人生观,正是决定他的抒情基调的根本的根本。

这就是我对组成抒情个性的诸因素的相互关系的分析和认识。我们说:诗人必先完成自我,就是说,诗人要达到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成为人民的代言人,就必须首先使自己宇宙观人生观与人民的利益相一致,要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去爱、去恨、去奋斗、去流泪;他的爱和恨,就是千百万人的爱和恨。这样,他们的诗才能抒人民之情,才能为千百万人所理解,所接受,所拥护。有人说:“他爱自己,爱成为自我’、成为人的自己,因而也就爱上了所有的人、民族生命和大自然。”我想,这恐怕也是指这个意义讲的,在这里,诗人的“自我”,就是“所有人、民族、生命和大自然”的缩影、结晶、代表。舍此,是无法在这二者之间划等号的。我不能同意孙绍振同志在《新的美学原则在崛起》(《诗刊》193年第三期)一文中所鼓吹的纯属个人主义的美学原则。他强调诗人的自我表现,认为“既然是人创造了社会,就不应该以社会的利益否定个人的利益……”他提倡“不屑于作时代精神的号筒”;“不屑于表现自我感情世界以外的丰功伟绩”,“不是直接去赞美生活,而是追求生活溶解在心灵中的秘密”等等。他是把个人强调到与社会对立的高度,变成一个完全游离于社会之外的神仙”似的人,这完全是个人至上的观点。象这样的人性,是美还是丑?抒发这种纯“个人”的情感,是美还是丑?我想,稍有点MKSZY常识的同志,是很容易辨别的。

因此,诗人必先完成自我。诗必须要有与人民利益相一致的自我的情感作为抒情基调。

骆寒超同志在分析艾青的美学标准时指出:“真正现实主义的作品,从这一个意象向那一个意象,再向另一些意象推移,以及它们之间的有机的组合,一定要和作者对生活的认识相一致一可以说这是艾青的美学标准”,这也就是说,对生活的认识,正是诗人捕捉形象、进行意象的推移与组合的依据,他的抒情基调,应该是与对生活的认识一致的,这样的抒情才是真的善的,从而是美的。

现在有些同志主张:““愤怒出诗人’,愤怒成了诗中常见的感情基调,诗人是强者,强到了对普通人的感情格格不入的地步”。有些人特别强调诗就是诗人的稍纵即逝的灵感,就是一眨眼之间出现的意象,写诗就是捕捉跳跃闪烁的意念,否则,就不是诗,或者就是消灭了“我”的诗。这种说法,是无法令人信服的。“愤怒”,作为“感情强烈”的代名词,是可以这样说的:诗必须具有强烈的激情,否则就写不出诗,或起码是写不出好诗。但作为狭义的“愤怒”就不确当了,“愤怒”不是人们唯一的感情,以愤怒作为唯一的抒情基调,是无法全面表现五光十色的生活和诗人的丰富的感情的。诗人应该也必须比普通人感情更强烈,才能用他的诗影响和启发人们的感情。为什么偏要“强到了对普通人的感情格格不入的地步”呢?如果诗的抒情基调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写诗又是为了什么呢?至于那些把诗看成是诗人思想感情的磷火的主张,恰恰是把上表第一层所说的偶然、短暂、易变的因素,强调到唯一的根本的程度,根本否定了宇宙观、人生观对抒情基调的电定作用。这种观点是很难令我苟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