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都能用来支付哪些费用?

最新通知来了

7月5日

大连市医保局发布

关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市局各有关处室、各直属分局,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各定点零售药店: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的有关规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将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费用纳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范围。有关个人账户改革其他事项,将按照国家和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逐步推进。

特此通知。

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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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大连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邹宗林

设计:邹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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