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来源: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网站

7月6日

长治市公共停车管理行业

专项 排查治理领导组办公室发布通告

7月6日至9月30日

对全市公共停车管理行业

开展专项治理

关于开展公共停车管理行业专项治理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提高城市停车秩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公共停车管理行业专项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电〔2021〕2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整治时间

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9月30日

整治范围

各县、区(含高新区、经开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停车泊位。

整治内容

整治收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重点整治不按规定标准收费;不能开具正规收费票据;未在明显位置公示法定收费信息;不按规定程序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不合理 ;停车费未纳入监管,被截留挪用或违规支出使用;收取停车管理员好处费及 “吃空饷”“黑收费” 六种行为。

治审批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重点整治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停车场违规审批备案;利用停车场审批谋取私利;无证无照经营或私自圈地设置停车场收取停车费;侵占公共场所违规设置私人停车位(场)四种行为。

整治监督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重点整治收费的停车场未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和向社会公告;未按照规定程序确定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违法违规低价出租、出让、转分包停车场;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的监管部门及其职责不明确,监管不到位四种行为。

有关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发现各类线索可拨打24小时举报电话 12319

电子邮箱:

czstcglzzbgs@163.com

来源:长治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