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22日,中共江华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1951年,中央民族访问团中南访问团到达江华县,在水口镇召开瑶族代表座谈会,代表提出:我们请求上级政府批准,在共产党和上级政府的领导下,成立自治政府,选举自己的人管理自己的事。会后,瑶族代表盘添才、郑启祥等52人联合签名给毛泽东写致敬信,反映全体瑶胞要求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实现当家做主的共同心愿。1952年至1954年,湖南省人民政府两次派出专家和学者,对江华县的民族成分进行认定,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提供可靠依据。与此同时,江华县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从1951年到自治县成立前,共选派到省民族干部培训班和其他干校培训的少数干部达119名,为民族区域自治培养骨干。1955年2月4日和5月2日,湖南省委两次向中央呈报江华县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请示。8月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撤销湖南省江华县的建制成立江华瑶族自治县的决定》。10月3日,衡阳地委向省委报送《关于建立江华瑶族自治县的工作方案》。同时,由省地机关派出工作组指导建立江华自治县的筹备工作。10月11日,中共江华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江华瑶族自治县筹备委员会,瑶族副县长赵自现任主任,县委书记张其生、衡阳行署副专员成铁侠任副主任委员,邓有志(瑶族)任秘书长,共17人,其中瑶族9人,汉族8人。筹委会成立后,由省地县派出170名干部组成秘书、总务、宣传、保卫等4个股,分别开展具体筹备工作。11月22日至25日,江华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水口镇召开,选举产生自治县机关的领导成员,瑶族干部赵自现当选为自治县第一任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