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城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管理的告知书

各餐饮服务经营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管理,严防严控非洲猪瘟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现将我县城区餐厨废弃物的收运处置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本告知书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

二、各餐饮服务业、酒店、学校、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需自备120升或240升密闭式方形垃圾分类桶,所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必须倾倒在密闭式垃圾收集桶内,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随意乱泼乱倒或排入河道、下水道,不得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各餐饮服务业、酒店、学校、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要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帐,详细准确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严禁将餐厨废弃物出售或赠予养殖户,更不得使用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三、各餐饮经营单位应自行进行干湿分离和油水分离,采用单独容器密闭储存打包后,由县环卫服务中心上门收集转运,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置。餐厨油脂只能销售给有收运资质的企业。

四、 餐厨废弃物上门收运时间为:早:9:00-11:00 晚:21:00-23:00 。

五、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对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食堂未单独收集、存放餐厨废弃物,随意投放餐厨废弃物或者将其投放、销售给未经备案并签订经营协议的单位和个人的,将依照《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第五十二条规定,给予警告、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监督举报电话:0817-12319

特此告知

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蓬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