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终于办下来了,孩子们可以落户上学,烂尾的部分也马上要建起来了,这么多年吃不香睡不着,今天终于踏实了。感谢政府,感谢法院。”顺华•世纪鸥洲小区里鞭炮声震耳欲聋,业主陈先生激动地说。

6月18日,顺华公司破产资产拍卖成功,在资产变现的同时一揽子解决项目复工续建问题,千余户购房者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相关债权人可依法受偿,实现多赢共赢。

作为“重整式破产清算”模式的探索实践,该案例是福州市政府、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州高新区深化“府院联动”的成功典范。本案的成功推进,是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生动缩影。

矛盾重重常态化工作专班破僵局

顺华项目停工后的烂尾楼

福建顺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公司从2012年开始开发“顺华•世纪鸥洲”项目。2014年,因企业资金链断裂,项目全面停工。1798户购房者业主产权证无法办理,其中688户购房者因缺乏配套设施无法入住,另有110户别墅业主无房可交,农民工工资和巨额工程款拖欠等一系列问题相继出现,多方利益无法保障。一旦处置不慎,势必引发区域性金融风险和社会问题。

面对错综复杂的利益诉求和矛盾纠纷,2019年,经高新区管委会提请福州市政府与福州中院前期沟通研讨,决定通过破产程序一揽子解决问题。2019年7月11日,福州中院依法裁定受理福建顺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顺华公司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破产程序顺利推进,福州中院指定高新区管委会前期成立的行政清算组为破产管理人。根据福州中院及破产管理人的申请,福州市政府成立项目常态化工作专班,启动府院联动机制,搭建府院联动工作平台。专班成员还包括市金融局、市税务局、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及高新区相关职能部门,以集中商议、一事一议为原则,有序推进、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各当事方合法权益。

2019年12月至今,常态化工作专班先后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工程竣工验收、办证、矛盾化解等制约项目推进的各种“瓶颈”问题,切实推动项目按计划按周期有序推进。

“重整式破产清算”模式获成功

案件进入破产程序后,福州中院院领导牵头负责,抽调民二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领导及骨干法官组成合议庭办理此案。

“前后一共耗时两年,压力和困难前所未有、阻力重重,虽然过程辛苦,但最终成功推进,工作得到认可,也让我们倍感欣慰。”承办法官说。

承办法官介绍,面对顺华案件这个“硬骨头”,法院及管理人经过调研,发现顺华项目尾盘货值较少,重整难度大,且不具备重整价值,通过重整并非理想的解决路径。根据中央“防止新的产能过剩”的要求,破产清算成了解决的唯一方式,但简单的“一破了之”,债权受偿的法律效果差,烂尾楼能否成功续建也要打上大大问号。传统的破产重整、破产清算方式,都不是最优解,必须向机制创新寻解法、要答案。

在“坚持复工续建,追求最高清偿率”原则指引下,法院和管理人最终决定采用“重整式破产清算”新模式。明确要求竞买人不仅要对竞得的在建工程进行复工复建,对于已售未完工部分的在建工程,也需要在业主缴纳相关续建费用情况下,以同等标准、于同等工期内完成复工复建,并负责高层业主关心的小区绿化、消防、电梯等方面的配套维护。拍卖程序中,结合竞买人提交的相关竞买文件对其竞买资质进行资格评审,在确保竞买人能够对该项目进行复工续建、避免项目二次烂尾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变卖破产财产,最高程度清偿债权。

福州中院始终把群众反应强烈的、尤其是事关民生、危及到人民群众居住利益和生存利益的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在各部门配合下,顺华项目1688户高层购房业主、129户车位购置户已全部具备办证条件,高层业主迫切需要解决的电梯维修、小区内安全隐患等问题,也得到全面落实。

勇于担当 积极作为解民忧

顺华案件进入破产程序前,高新区管委会主动商请福州中院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函,要求将涉及顺华公司的1813件执行案件,移送至福州中院集中管辖,确保业主基本权利得到保障,同时通盘处置顺华资产,避免个别清偿以及碎片化拍卖贬损资产价值,进而保障各方债权人依法公平受偿以及利益最大化。在完成前期大量调研准备工作情况下,主动与福州中院对接研讨,确立通过破产程序解决问题的路径。

2019年7月1日,高新区管委会明确决定成立福建顺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清算组。清算组的前期介入,有效节省了破产案件周期,推动项目尽早复工续建。顺华案件进入破产程序后,清算组进行大量艰苦细致的基层工作,为破产审判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府院联动 探索2+1>3新模式

下一步,福州中院将继续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为项目买受人办理相关证件转移、审批手续,尽快启动项目复工复建,为广大业主重建美好家园,并使相关债权人尽快依法受偿。

来源:福州中院

福建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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