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长城科技(603897.SH)公告,先前公告披露,根据控股股东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长城电子集团”)战略发展需要,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浙江长城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存续公司)和湖州长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湖州长城电子科技”)。

2021年7月6日,浙江长城电子集团与湖州长城电子科技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浙江长城电子集团根据分立方案将其持有的公司5173.7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过户给湖州长城电子科技。转让价格为每股22.158元,合计转让价格为11.46亿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为湖州长城电子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