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发布消息,近日,天津新港海关侦破一起禁止进口“洋垃圾”走私案,查获13.9吨禁止进口的皮毛边角料。此前,新港海关关员在对一批进口货物现场查验时发现,该批申报名称为“未梳的脱脂剪羊毛”的进口货物中夹藏有13.9吨皮毛边角料,经鉴定属于国家禁止进口“洋垃圾”。新港海关缉私分局接该线索后经过缜密排查,精准确定实际货主,迅速侦破此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查,犯罪嫌疑人李某从土耳其采购了一批羊毛与毛皮边角料,在明知毛皮边角料属于国家禁止进口“洋垃圾”的前提下,为获取非法利润将毛皮边角料夹藏在羊毛中,以伪报品名的方式申报进口,以达到逃避海关监管的目的。目前该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以上信息来自:海关发布)

对此,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吴国雄表示: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性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吨以上不满二十五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超过十五吨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但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走私废物罪的对象分为:国家禁止进口的危险性废物、国家禁止进口的非危险性废物、国家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不同的走私对象,规定了不同的量刑数量,比如走私限制进口的废塑料,20吨即可构成走私废物罪;走私禁止进口非危险性废物,5吨即可构成走私废物罪。鉴于2021年1月1日起,我国禁止进口任何种类的固体废物,即无所谓“限制进口的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这可能会成为以后司法实务的争议点。据此,本案皮边角料是属于2021年1月1日之前的何种废物,对于本案的定罪量刑仍然有重要意义!

吴国雄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海关争议解决、走私犯罪辩护、进出口法律风险防范。居于深圳。

欢迎转载、分享,请注明来源及作者。侵权必究。

编辑:胡青宁

来源:吴国雄海关律师

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