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大理市医疗保障局对自去年以来查处的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法典型行为进行公开曝光,警示并督促市级各定点医药机构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自律,诚信经营。

4起典型案例如下:

一、云南省地质矿产局第三地质大队职工医院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云南省地质矿产局第三地质大队职工医院在2018年至2020年期间对本院无设备开展的检查项目,根据部分住院患者在其他医院检查的票据,按本院医疗机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现金兑付给参保患者后,再将该费用上传至医保结算系统办理结算,套取医保基金6.79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追回违法违规费用6.79万元,并处罚款13.57万元,同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二、湾桥镇云峰村卫生室未兑付参保患者医保报销费用案

经查,湾桥镇云峰村卫生室在2020年1月至3月期间,未严格执行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流程,不兑付部分参保人员普通门诊报销待遇,并上传医保系统,向大理市医疗保险管理局申报相应医保拨付资金,骗取医疗保险基金0.1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追回违法违规费用0.1万元,并处罚款0.2万元。

三、大理宝臣癫痫病专科医院违规收费案

经查,大理宝臣癫痫病专科医院在2020年1月至9月期间,在未配备GMP标准静脉输液配置中心情况下,违规收取普通药物配制费、抗生素药物配制费共计2.36万元。根据《大理州2020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责令其整改,追回违规费用2.36万元。

四、大理市健林大药房违规报取医保费用案

经查,大理市健林大药房因财务负责人、投资人变更,未按协议规定办理变更,于2020年6月至10月期间向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上传相关费用2.49万元。根据《大理州2020年度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第十条的规定,追回违规费用2.49万元,处违约金0.12万元,同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来源:大理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陈琳玲

值周:张辉 胡亚玲

主编:李胜

“四个自信”是指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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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