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二是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对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分类优化调整,增强脱贫稳定性。三是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四是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