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邺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岗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共6个岗位28人:

区财政结算中心会计                       2人

区教育局所属学校会计                    10人

街道劳动协理员                          13人

区人社局工伤认定窗口工作人员             1人

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           1人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书记员               1人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报名时需已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

3、身体健康、无纹身、口齿清晰、仪表大方;

4、南京市户籍;

5、其他要求见岗位信息表(附件一)。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三、招聘办法

此次招聘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需经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1、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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