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云南省文山州政府网站消息,文山州卫健委近期向文山州人大代表徐成玉作出《对文山州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答复》称,《关于“取消文山州无偿献血互助金”的建议》已研究办理,目前,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已在着手申请修订《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献血条例》,取消献血互助金制度。

国家卫生健康委在2018年第15个“世界献血者日”表示,“争取到2020年全国临床用血100%来自于自愿无偿献血。”按《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十九大期间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印发了《云南省停止互助献血保障血液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要求除边远地区外,2018年3月底前全面取消互助献血。文山州按要求时限全面取消了互助献血,但仍执行互助金制度。随着全州无偿献血工作长效机制和应急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体系不断完善,输血专业人员和临床医务人员对输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知晓率不断提高,全州各族人民对无偿献血的认识不断提高,参加无偿献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加强,文山州自愿无偿献血量也在逐年增加,互助金政策对保障和满足临床用血需求,已无明显的促进作用。目前,州卫生健康委已在着手申请修订《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献血条例》,取消献血互助金制度。

就此前献血互助金制度的情况,文山州卫健委解释称,文山州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因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积极主动参与无偿献血的人群较少,仅占全州人口0.6%,献血量远远满足不了临床用血需求。加之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及医药卫生事业改革的深入,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和输血医学的不断发展,加之医疗保障等城乡医疗保障机制的建立和整体推进,新生育政策全面实施,人民群众医疗卫生保健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导致全州临床用血需求不断释放,每年15—20%的速度递增,阶段性、季节性血液供应紧张现象时有发生,临床供血压力形势严峻。为保障全州临床用血,通过借鉴上海、贵州等地无偿献血工作经验,结合文山州无偿献血事业发展及临床用血现状,文山州出台了《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献血条例》,其第二十五条规定:“自治州实行献血互助金制度”,收取互助金的目的是运用经济杠杆对无偿献血建立用血信誉的一种措施,起到用血权利与献血义务的平衡作用,无偿献血互助金不是进行费用收取,而是为了鼓励更多适龄健康公民积极参与献血,从而保障和满足临床用血需求。

为规范互助金的管理,文山州于2016年7月1日颁布实施《文山州无偿献血互助金管理办法》,对无偿献血互助金收取部门、免缴范围条件、退费机制、退费地点等作了明确规定。自无偿献血互助金制度实施以来,文山州千人口献血率由2016年的8.30‰增长至2020年的11.12‰,献血量增长了36.22%,通过无偿献血互助金的实施,公民无偿献血知晓率和自愿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文山州卫健委表示,近年来,针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文山州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用真实、积极、正确的舆论导向提高群众无偿献血知晓率。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建立无偿献血长效机制,树立和表彰无偿献血先进典型,每2年开展一次无偿献血表扬激励活动,每年开展全州公职人员献血月、医务人员献血月活动,充分发挥全州广大公职人员、医务人员先锋模范作用,鼓励更多健康适龄公民踊跃参与无偿献血,多渠道、多方式加大无偿献血宣传、组织、招募和采集工作力度,全州采供血量逐年增加,2020年全年采血总量已达14.61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