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江苏省农业品牌协会违规向会员企业多收会费,该协会在2018年成立时,不按照会费标准收取会费,分别向4家理事单位、1家会员单位多收取会费36.8万元。此收费行为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行业协会商会要适当降低偏高会费和其他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以及“要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市场环境、企业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等因素,调整规范以产销量、企业规模等为基数收取会费的方式,合理设置会费上限”等规定。
淮安市预拌砂浆推广应用行业协会则违规向会员单位变相收费,2018年该协会以收取保证金的形式,违规向7家会员单位收取保证金140万元,用于协会日常开支。此收费行为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行业协会商会要适当降低偏高会费和其他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以及“列入行业协会商会基本服务项目的,不得再另行向会员收取费用。不得以强制捐赠、强制赞助等方式变相收费”等规定。
如皋市机动车检测协会则存在会费收支不规范的行为。2020年在检查中发现,该协会在收取会费时,按照会员单位检测机动车数量违规收费约6.1万元,其中部分以“工资”的形式支付给协会的相关工作人员。该协会的行为违反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的意见》(发改经体〔2017〕1999号)——“行业协会商会收取的会费,应当主要用于为会员提供服务及开展业务活动等支出”“要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市场环境、企业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等因素,调整规范以产销量、企业规模等为基数收取会费的方式,合理设置会费上限”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收取会费应同时明确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并向会员公开。严禁只收费不服务或多头重复收费”等规定。
来源:江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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