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购房者在购买新房中尽量少遇坑,减少购房者不必要的麻烦。今天,市住建委就《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通知》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从行政监管的层面,在新房销售的各个环节明确了非常细致的规定,“逼着”开发商必须规范销售行为、提高房屋交付的品质,让购房者买房时能信息对等,切实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这次的规定也同样适用于限竞房和共有产权房。
在这份通知中还规定,如果一个新楼盘出现热销情况(蓄客量超过批准销售房源三倍),要采取公证摇号的方式,优先面向本市无房家庭、所在区居民家庭、周边单位职工家庭销售。
粗略看了一遍这次拟出台的新政,感觉很多规定都“似曾相识”。的确,关于规范商品房的销售行为,北京之前陆续出台或在其他文件中提及了不少规定。
而这次的新政,是前所未有的将商品房销售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各个维度都进行了全方位、细致的规定,小到管线的型号材质,大到售楼处和样板间的要求;从售楼处现场如何销售,到作为新事物的线上销售如何规范。这次的新政都一一涉及到。
大家买房时可能遇到的第一个坑,就是虚假宣传,小区沙盘和楼书中描绘的天花乱坠,和实际并不相符。
新政中拟明确,开发商在制作展板、沙盘、楼书、图册、APP软件等各类销售宣传材料时,项目范围内展示内容应当与规划许可内容一致,建筑物、构筑物、绿地景观、小区道路等比例关系应与规划许可总平面图一致。
也就是说,小区里的绿地、楼间距等等,必须要和实际的比例一致,不能夸大宣传。
同时,除了总平面图,还首次要求开发商展示经审图机构审核合格的分层平面图和立面图。
简单来说,就是一栋楼每层的平面图、以及外立面图都要在售楼处公布出来。这样,哪层有消防通道,每层的设备间都在哪里,购房者都能知道的明明白白。不但能知道自己买的房子的户型等相关情况,还能清楚知晓房子在这一层的具体排布,公共区域都是如何安排、有什么共用设施等。
而且大部分楼盘除了本小区的推介宣传外,还会宣传小区外配套有多少,有多少条地铁,有什么学校和医院等等。
这次新政对于小区以外的展示内容也做出了具体要求,即应当与现状保持一致,不得展示未建设内容。规划调整和设计变更影响展示内容的,应及时调整销售宣传材料。
也就是说,只能展示已经建设的那些配套设施,那些还在规划阶段、尚未建设、还存在变数的,比如地铁等,就不能笃定地去“忽悠”购房者,所谓“我们这个小区将来有多少条地铁”了。
同时,开发商还要再售楼处的显著位置,公示该楼盘的内外可能对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情况,尤其是噪音、烟尘、污染、辐射、隐私、通风、采光、装修等不利因素。不利因素公示要准确、全面。
在今年的第一批集中供地中,不少商品房项目配建了公租房,公租房具体配建在小区的什么位置、物业服务和收费标准是否按要求和商品房一致等信息也是买房人关心的。
新政中也明确,项目配建公租房的,开发商还应展示配建公租房分布、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设施设备共用、物业服务质量标准、物业收费标准等情况,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予以明示。
此外,对于近两年新兴起来的线上销售,新政也进行了规范。首先也要在显著位置标注该楼盘的预售许可证号或现房销售备案产权证号,不能无证售房。同时,线上销售也要公示销售人员的真实姓名和信息卡编号。
1、无论是线下还是线上销售,都严禁虚假不实宣传、严禁误导客户处置占有公共部位、严禁宣传周边未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严禁渲染紧张氛围促销。
2、样板间也是购房者在买房时可能遇到的一个“坑”,一些开发商会将样板间的标准和品质提高,这样吸引购房者下决定购买,但实际交付又是另一个样,也就是货不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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