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巴东县农业农村局经济作物股原股长李光辉串通投标问题。

2018年,巴东县统筹整合专项资金柑橘发展苗木采购项目公开招投标,李光辉具体负责该项目的统筹规划工作。在投标前,杨某找到李光辉表达了投标意愿,李光辉将项目规划信息告知杨某,并对标书提出指导性意见。招投标过程中,李光辉作为业主评委,倾向性地给杨某的公司打高分,使其中标。李光辉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问题。2021年4月,李光辉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2.原巴东县工商管理局工作人员苏家宇非法经营问题。

苏家宇在原巴东县工商管理局公平交易分局和经济检查大队工作期间,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伙同他人经营加油站,销售汽油获取不正当利益,犯非法经营罪。2020年1月,苏家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溪丘湾乡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袁庆林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费用问题。

2016年至2019年期间,袁庆林向其管理服务对象湖北金茗农业有限公司、巴东县江北农业专业合作社摊派费用共计3.5万元。袁庆林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问题,2021年6月,袁庆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4.绿葱坡镇思阳桥村党支部组织委员、村委会副主任谭志旺违规承揽工程问题。

2018年7月至2019年11月期间,谭志旺借用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资质,以其胞弟谭某名义承建该村5、6组集中供水等七个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总价90余万元,违反廉洁纪律,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5月,谭志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以上4起典型案例,有的串通投标,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有的违法经营,谋取私利;有的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费用,侵害企业利益;有的利用职务便利承揽工程,漠视党纪法规。这些行为不仅影响了营商环境,更破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应予严肃查处。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切实以案为鉴,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根据新形势新发展新要求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省委、州委和县委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扛起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惠企政策,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为市场主体靠前服务、纾难解困、赋能添力,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政治监督重要方面,作为巡察重点内容。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纠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及对企业乱检查、乱收费、滥摊派、吃拿卡要等问题,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谁破坏营商环境、就让谁付出惨痛代价”的强烈信号,为助推我县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巴东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