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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7月8日消息(记者 蒙健)记者7月8日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因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冻肉制品,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海口琼山连民冷冻品店、海口琼山中山符玉萍冷冻鸡翅销售摊分别给予处罚7081710元、12256530元,合计19338240元。
海口琼山连民冷冻品店被立案查处
据介绍,根据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检察院《立案决定书》和《检察建议书》,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冻肉案件线索显示,刘连民涉嫌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冻肉制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于2020年7月31日立案调查。
2020年8月6日,执法人员在海口市琼山区培龙市场13号铺面,对海口琼山连民冷冻品店进行检查,该店经营者为刘连民。该店设1座冷冻食品仓库,3立方米,摆放国内冻品和进口冻品,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涉嫌走私的冻肉。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询问通知书》《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等,并要求其提供经营冻肉制品的相关单据、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海关通关单、供货商证照等材料。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经过查阅公安部门提供刘连民的询问笔录、进货单据、统计表等证据材料后,于2020年11月5日对刘连民进行询问调查。刘连民承认,他于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从岑锦妹等上家供货商采购了236057元的进口冻肉制品,并全部销售,未查验并留存所经营进口冻肉制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海关通关单、进货单、供货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海口市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关于冻库内肉类冻品的委托检验情况报告等,证明刘连民的供货商经营的冻品经检测结果不合格。
海口琼山中山符玉萍冷冻鸡翅销售摊被立案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了解到,符玉萍涉嫌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冻肉制品。2020年8月10日,在海口府城培龙市场(马鞍街10号后铺面),执法人员对海口琼山中山符玉萍冷冻鸡翅销售摊进行检查。该店负责人吴小曼系符玉萍儿媳,该店设3座冷冻食品仓库,面积共40平方米,摆放国内冻品和进口冻品,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涉嫌走私的冻肉。
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询问通知书》《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等,要求符玉萍提供其经营冻肉制品的相关单据、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海关通关单、供货商证照等材料。
2020年11月6日符玉萍接受询问调查,承认于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从岑锦妹、圣盛冷库等上家供货商采购了408551元的进口冻肉制品,并全部销售,未查验并留存所经营进口冻肉制品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海关通关单、进货单、供货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材料。
根据海口海关关于反馈涉案冻品标签相关鉴定情况的函、海口海关关于出具认定疑似走私冻品意见的函、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涉案冻品认定意见的函、海南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关于《海口市公安局关于核实涉案冻品是否进行检疫申报的函》的复函,证明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期间,符玉萍从岑锦妹、圣盛冷库等上家供货商采购的进口冻肉制品,涉嫌未经检验检疫的冻肉。
两商家被吊销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今年4月8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分别向海口琼山连民冷冻品店、海口琼山中山符玉萍冷冻鸡翅销售摊,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4月12日,上述两商家提交《行政听证申请书》,要求举行听证会。
4月23日,在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听证会上,两商家认为处罚没有事实、法律依据,证据不确实充分。对此,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听证报告意见为:上述两商家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案件办理程序合法有效,裁量准确,同意拟作出的处罚。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海口琼山连民冷冻品店、海口琼山中山符玉萍冷冻鸡翅销售摊经营未经检验检疫冻肉、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鉴于此,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海口琼山连民冷冻品店警告,罚款7081710元,吊销该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14601071317033),以及《营业执照》(注册号460107600234945);海口琼山连民冷冻品店经营者刘连民自本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同时,对海口琼山中山符玉萍冷冻鸡翅销售摊予以警告,罚款12256530元,吊销该销售摊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14601070028031),以及《营业执照》(注册号460107600057446);海口琼山中山符玉萍冷冻鸡翅销售摊经营者符玉萍自本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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