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

用《红楼梦》里的这副对联来形容这些贪官再合适不过了。随着官职的越来越高,人在内心最深处的贪婪也逐渐显现了出来。2011年12月16日,广东茂名原市委常委和常务副市长杨光亮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9年。

一个副市长能贪污多少钱呢?杨光亮落马时,侦查员在他家中光现金就搜到了800多万。这个人前两袖清风,常常强调做官要清廉的副市长涉案金额高达1.3亿,房产14套。为了买房,杨光亮用了很多假身份证,名下动辄上百万的豪车也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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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活混乱

说起杨光亮和他的妻子谢某,身边的人都纷纷表示羡慕。杨光亮和谢某结婚10多年来很少发生矛盾,对事情都有商有量,可以说相敬如宾,这种感情生活是许多女子都羡慕的。在教育儿子的时候,谢某常常告诫儿子要向父亲学习,好好努力提高自己的个人能力,才能有更好的发展。可杨光亮被捕之后,谢某才知道原来这个她一直引以为傲的丈夫,背地里竟然有很多婚外女友。

早在1992年,杨光亮还是电白县的代理县长的时候,就跟一位年轻女子张某相爱。杨光亮背着妻子向张某表达爱意,将她发展成为自己的婚外女友之一,张某也知道杨光亮的工作性质,在他背后为其掩盖犯罪事实。1995年,杨光亮又认识了另一位女子杜某。此时,杨光亮手中的权力和钱财已经很大了,为了讨杜某欢心,杨光亮常常带她去商场购物,给女友出钱买奢侈品。

有很多事情杨光亮觉得自己不便出面,就会让杜某跟张某替自己掩饰。在职期间,杨光亮会提前得到很多内部消息,他将消息告诉张某跟杜某,让二人替他购买高额股票,获利上千万。得到杨光亮的信任,杜某跟张某还要负责帮杨光亮打理一些见不得人的赃款。杨光亮落马之时,侦查员还在这两位女子名下发现了很多房产和车子,这些东西都是杨光亮送给她们的。

2000年,杨光亮因职务原因被派到中央党校学习,要离开家去北京,杨光亮觉得这是一个隐瞒妻子的绝好机会,他竟然将张某跟杜某一同带到北京学习。而那个一直信任丈夫的妻子谢某,直到杨光亮案发后才知道他做的这些事情。当得知消息的时候,谢某一度气到心脏绞痛。在杨光亮的儿子心中,这个一直形象伟岸的父亲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让他怎么也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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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高额贿赂

1954年12月出生的杨光亮是广东省电白区人。1974年3月,杨光亮刚刚参加工作,就任大榜公社海坡大队的党支部书记,开始了自己的为官之路。因表现突出,工作后的第2年,杨光亮就被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这之后,杨光亮任电白县羊角区区长,电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长,电白县委书记等多个重要职位。1998年,在电白县工作了20多年的杨光亮成功当上了茂名市副市长。在落马之前,杨光亮是茂名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杨光亮回忆,他第一次接受他人贿赂的时候内心担惊受怕,连觉都没睡好,总觉得有人会告发自己。但第一次平安度过后,杨光亮的心态就变了。第一次收受的2万元人民币成为了打开杨光亮内心恶魔的钥匙。随着职务的晋升,杨光亮也越来越贪婪,将组织与人民的教育弃之不顾。

1992年到2009年,杨光亮任电白县副县长和县长时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插手人事调动和工程承揽工作。为了拿到工程,不少商人想办法给杨光亮送礼。杨光亮拿了这些人的钱之后帮忙开后门。杨光亮还曾收受他人贿赂给朋友及亲属安排工作。

1992年,电白县建设发展公司总经理曾某和天洋房地产公司冯某因为土地使用权和工程承包问题,联系到了时任电白县县长的杨光亮,杨光亮收了他们的钱财之后,将土地批给这两家公司,为曾某和冯某大开后门。尝到甜头的曾某跟冯某每次到了重大节日的时候都会给杨光亮“包红包”。据办案人员统计,自1992年到1995年短短三年的时间,杨光亮就收了二人17次贿赂,金额达22万元。

杨光亮在任茂名市副市长期间,也还曾收过一家投资公司经理黄某和房地产公司柯某的贿赂。只是此时作为副市长的杨光亮权力比电白县县长要大得多,金额也多得多。杨光亮先后收取黄某和柯某的贿赂高达500万人民币、港币200万。跟第1次收受贿赂的担忧不同,此时的杨光亮将这些钱尽数收入囊中,毫不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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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赃款炒房

在众多关系人当中,杨光亮有着一个“大鳄鱼”的称号。说的是他每次帮人办事的时候喜欢索要高额贿赂,但这些来找杨光亮办事的人都觉得杨光亮这个人特别讲信用。找他办事得先给钱,但如果事情没有办成杨光亮也不会白收人家钱。尤其是一些官职调动的问题,只要别人给杨光亮送的钱足够多,杨光亮就会不遗余力地帮别人办事。一旦办不成,他会把钱退给别人。

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原则,杨光亮的名声在这个圈子里越来越响,有许多人想要巴结杨光亮让他帮忙。与此同时,杨光亮也因为这个“原则”收钱收得更加心安理得。

杨光亮有经济核算师资格,在他眼中,为官跟做生意是一样的,我替你办事你就得给钱。一开始只是别人主动上门送钱,杨光亮不予拒绝,后来逐渐发展成为杨光亮主动开口向这些利益人索贿。据杨光亮的妻子回忆,别人给他的钱他拿回来都要亲自弄成一扎一扎的放在抽屉里面,还有10万一扎的钱被他放到了床底下,等到攒够100万,谢某就会代他去银行存上。

杨光亮把这些收上来的钱都当成了做生意的本钱,用来投资炒房、炒股,甚至还曾经放高利贷。凭借着往外放高利贷,杨光亮曾获益6000万元,利息是银行贷款的好几倍。

杨光亮在落马之后接受审判的时候曾坦白,自1987年任电白副县长开始,每年收受他人的贿赂高达100多万元。随着职位的升迁,受贿也越来越多,任茂名副市长期间每年大约有120多万元,任茂名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时候收益每年就有350万。据工作人员统计,自任职以来,杨光亮收受的红包总额达到了5000多万。

跟一些贪官拿到钱不敢花不一样,杨光亮很有生意头脑,这些收上来的赃款大多被他用来投资。他曾用赃款买车,承包下了电白到茂名的客运专线专区,开始为自己赚钱。1997年到2007年,10年左右的时间里,杨光亮用自己及家人和婚外女友的名义购买房产,因为怕被人查出来,还曾用假身份证,房产多达14套

2009年4月,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调查。相关部门在调查这起案件的时候,发现杨光亮跟陈绍基有巨额的经济往来。由陈绍基牵扯出来的官员纷纷被查,杨光亮也难逃法网。

2011年12月16日,杨光亮一案在广州省中级法院公开审判。经查,杨光亮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财高达1042.57万元港币200万元。最终杨光亮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