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公布近期审判的4起员工假扮“白富美”典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向社会发出警示。目前,龙华区法院已依法对这4起网络赌博诈骗案件作出一审宣判,共93人获刑,最高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中,一个诈骗犯罪团伙诈骗金额高达333万余元。

龙华区法院提醒广大市民,近年来网络赌博诈骗已成为电信诈骗的一种流行方式,不法分子通过假扮“白富美”跟受害人在社交软件上以谈恋爱之名,骗取对方信任后实施诈骗;网上交友时一定要慎重,不可迷信对方照片、甜言蜜语等,尤其是涉及钱财交易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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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海口市民韩先生通过某交友平台认识了一名“女性”,聊天没多久就跟对方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在对方的诱骗下,韩先生充值11040元到网络赌博平台玩一款叫“澳门赛车”的赛车游戏中,最后输光了钱才发现自己被骗。而他的“女朋友”实际上是一名男子假扮的。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阮某曰购买可操纵比赛结果的网络赌博软件,与跟阮某宋共同出资成立某科技公司,招聘林某等人共同实施诈骗活动,逐渐形成以阮某曰和阮某宋为首的犯罪集团,团伙成员达41人。法院依法判决阮某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余40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2年至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处罚金1万元至50万元不等。

案例二:

在另外一起龙华区法院宣判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中,阮某钟成立某贸易公司,先后招聘李某雯、符某愿等14人到公司任职,要求员工假扮“白富美”,在社交平台上以谈恋爱、交朋友、结婚为名义,引诱对方到公司控制的赌博网站进行充值、赌博,以此骗取被害人钱财。

经审理查明,该诈骗集团一共骗取215万余元。龙华区法院一审判处阮某钟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余15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至有期徒刑13年、处罚金3万元至25万元不等。

案例三:

以黄某明、黄某梅、邱某、游某强为首的诈骗犯罪团伙,先后在广西南宁、海南海口设置4个“窝点”,成立两家公司,招聘员工虚拟“白富美”身份,诱骗被害人向可操纵中奖结果的网络赌博平台充值,以此诈骗被害人钱财。

经查,此犯罪团伙有29人,骗取金额数目高达333.6万余元。龙华区法院依法判决黄某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5万元,其余28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至有期徒刑13年、处罚金1万元至50万元不等。

案例四:

海口某信息科技公司同样是一处网络赌博的诈骗“窝点”,公司通过让员工假扮“白富美”,引诱网友到赌博游戏平台充值,共骗取钱财11.9万余元。龙华区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谢某盛等7人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至有期徒刑4年,处罚金3万至5万元不等。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记者:邓海宁 通讯员:毛雨佳 吕明珊

值班主任:楚煜

值班总监:史雅洁

责任编辑:张琬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