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英方伸冤的先入之见,照会的后半部内容比如赔偿被焚鸦片、中英官员平等交往、割让沿海岛屿、赔偿商欠、赔偿军费五条诉求,被道光帝选择性忽略了,也许在他看来,统驭寰瀛的大皇帝有权对其忽视或是驳回,当务之急是命英军返回广州,派钦差大臣琦善去收拾林则徐留下的“烂摊子”。

临出发前,琦善在大沽口军营与义律进行了第一次面谈,马儒翰负责翻译,其他英国随员在小帐篷里大吃大喝。谈判持续了6个小时,不时有争吵声传出,琦善承认林则徐措置失当,直言英人赔款、割地要求太荒唐,但又没把话说绝,表示所有问题还得等候皇帝裁决,建议义律一行“返棹南返,听候钦派大臣驰往广东,秉公查办”。尽管琦善没有作出任何承诺,他还是给义律留下了善解人意、谦恭有礼的印象,让义律相信达成一个令人满意的和解是有可能的,清政府会“作出重大和有意义的让步”。随着琦善和义律的南下,谈判主战场转到了广州。

此前无论传送文书,还是与义律面谈,一直都以英方译员马儒翰为主导,琦善“奉派查办夷务,言语不通”,没有译员在身边怎么能行?过去朝贡体系下官方语言是汉语,外交翻译不构成问题,当对象转为“泰西诸国”时,比如康熙年间中俄的多次会谈,只能仰赖在华天主教传教士如南怀仁、张诚等人以拉丁文与俄方特使沟通。而在广州,因为对外贸易往来,勉强能说些简单英语的买办差不多是当时唯一懂得与洋人沟通的中国人。林则徐在广州禁烟期间倒是组建了一支专业的翻译队伍,翻译外国作品。据说,他曾向琦善推荐译员中英语水平最高的梁进德,没有为琦善所用。大抵琦善看不起林总督“以天朝大吏,经日刺探外洋情事”,可又不信任广东买办。碰巧路过山东时,琦善听山东巡抚托浑布说起洋船过境时,找来“粗晓夷语”的鲍鹏探寻情况,才知船上人不过是想买点食物。琦善也没多想,当即要求带鲍鹏同行,充当他与英国人谈判的通事。

多数情况下,鲍鹏的工作是代表琦善给英方送信传话。巴麦尊曾拟就十条对华条约草案,供义律在谈判时使用,五条见诸巴麦尊照会,还有五条为:中国开放广州、厦门、福州、上海、宁波为通商口岸;未付清的赔款以年利百分之五计息;条约为中国皇帝批准后,解除对中国沿海的封锁,赔款全部付清后,英军方撤离;条约用英文和中文书写,一式两份,文义解释以英文为主;条约在规定期限内由双方君主批准。

琦善与义律(懿律因病回国,由义律负全责)书面往来近一个月,一直在开放通商口岸、割让海岛、赔款方面讨价还价。顶着“上不可以失国体,下不可以开边衅”的压力,琦善时而让步,同意赔偿烟价500万元,又在义律“加码”下,增加100万元,总计600万,前提是定海的英军全部撤走。这下,又轮到义律不愿意了,他坚持开放3个口岸(已经在巴麦尊要求上减了2个),声称只要满足赔款、开埠、公文往来平等、交还俘虏4项,就可早日撤出舟山,但英军必须进驻“香港岛”,直至所有事情圆满解决。

为了打消琦善顾虑,义律重申“英国原亦不求取地方”,言下之意是,如果能开放新的通商口岸,可以放弃割让海岛。这是英方代表首次在发给琦善的照会里提及香港。起初琦善的态度还很强硬,“查天朝准令外国之人前来贸易,已属大皇帝格外恩施,断无再给地方之理”,直到1841年1月7日,英军向大角、穿鼻炮台发动进攻,使广州完全暴露在英军的炮口之下,琦善手里哪还有“底牌”,完全陷入被动状态。但他还是在11日拒绝了义律以穿鼻(中译本为沙角)作为“贸易寄寓之所”的要求,因其地“为我官兵阵亡之地,皆忠义灵魂所聚。贵国之人若在该处寄寓,亦甚不祥”。琦善答应代为奏请在“外洋”另择一处让英人“寄居”,义律当即提议以香港海岸和港湾代替沙角,在随后发至中方的中译本上,竟成了“尖沙嘴、香港各处让给英国主治为寄居贸易之所”,这和鲍鹏从义律处得到的情报不一,明明说好“只择一处地方寄寓泊船”,琦善要求义律履行“前日与鲍鹏面定之言”,义律不再“坚持”尖沙嘴,只“以香港一岛接收,为英国寄居贸易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