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今日新乡县”免费订阅

这个案例不是我们新乡县的,是我想讲给新乡县的女性朋友听,而不是只针对失足女,希望新乡县的女性朋友们不要给任何人留下视频把柄。当女性被套牢以后,该如何脱身?下面我们先来看一个聊天对话案例。

这个女孩受到组织者的威胁,她手上有性爱视频,这样威胁,要么继续工作,要么赔钱!呼救是没有用的。果然,这个行业就像一片大海!

7月8日,新浪微博用户发布了几张微信聊天截图,声称长沙卖淫组织者通过视频勒索“失足女”。当日,湖南公安在新浪微博上回复称,已掌握情况,正在开展工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冲锋号”发布的截图显示,一名“失足女子”指控卖淫组织者张晨要求其组员为她们拍摄接待视频,以胁迫她们的失足女无时无刻不为她们赚钱。

“你太残忍了,一次次欺负我,”文章说,这名女子希望“大家离远点,小心牵连自己”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跟你卖淫太累了,不赚钱。我不想和你一起做。”“你必须一直和我一起做,否则我会把视频发给你的家人欣赏。”。湖南长沙一组织卖淫嫖娼微信聊天记录惊人。

根据聊天记录,该女子是在一名男子的带领下从事卖淫活动的。因为没挣钱又累,卖淫女想退出,要求退还押金。该男子不仅拒绝退还押金,还发了一段卖淫女的视频,威胁说如果她退出,就把视频发给她的家人。同时,他要求妓女“要么帮我挣30万,要么给我10万”。女子乞求后,他甚至表示可以免费陪男子几次,最后,男子同意支付2万元删除视频。女子付了2万元后,男子称已将视频删除。一段时间后,男子又通过视频威胁女子3万元。找到上述聊天记录后,湖南省公安厅回复称已掌握情况,正在开展工作。

本案中,涉嫌组织卖淫的男子,按照本罪立案标准,采取招募、雇用、胁迫、引诱、容留等手段,组织他人卖淫的,应当立案起诉。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经查实,案件仍然存在:卖淫嫖娼人员总数在10人以上,未成年人、孕妇、智障者、严重性病患者总数在5人以上,非法获利100万元以上,自残的,有组织卖淫的人员有组织境外人员来华卖淫、组织境内人员出境卖淫等,有上述情形之一,造成自杀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等候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同时,该男子威胁要求该女子通过视频付款,涉嫌敲诈勒索,《刑法》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中,被威胁后支付2万元的女子属于敲诈勒索既遂,前10万元、后3万元属于敲诈勒索未遂。对于犯罪未遂,与既遂相比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一个人涉嫌两项罪行,他应该同时受到数罪并罚。

在本案中,该女子涉嫌卖淫。女子乞求男子离开卖淫组织的原因是怕家人知道她在外面卖淫。查实有证据证明卖淫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妇女因此被拘留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妇女特殊职业由公安机关直接通知家属。经过长时间的周旋,家人还是知道卖淫的事实。

参考文献:兰州荆律师

极目新闻记者 詹钘

微博冲锋号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