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安阳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将进一步规范学生请销假制度,杜绝学生在正常教学时间内参加课外补课,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
01
安阳市教育局发布通知
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请销假制度的通知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各有关学校:
为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规范办学行为,杜绝学生在正常教学时间内参加任何形式的校外补课,禁止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进一步加强学生请销假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严格考勤制度
各学校需制定并完善学生考勤制度,并进行严格考勤。学生须按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
严格请销假制度
1
请病假。学生因病请假须出具相应的就诊手续;因病请假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学生本人向班主任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班主任和学校要及时落实情况,由班主任与家长沟通后办理请假审批手续,并在学校进行备案。
2
请事假。各学校要建立请事假机制。学生不准因外出参加培训机构请事假;如有其他情况,须由家长与班主任沟通,并报年级主任或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原则上最长时间不超过一周。
3
长期固定时间请假或一周内请假次数超过三次须报主管校长审批同意。
4
销假。因病、因事请假期满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相关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各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请销假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要完善请假、销假制度,通过班会、家长会对学生和家长开展经常教育,保证落实到位,务必让每位学生和家长熟知学校请销假制度。
掌握情况,及时处理
1
继续落实好班级“学生人数牌”公示要求,学校应至少每月比对一次学籍人数和实有学生数,及时更新班级“学生人数牌”信息,做到每天的学生在位情况一目了然。对于未到校的学生,班主任要及时联系家长,获取学生未到校原因;
2
义务教育学校继续用好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学生未请假不到校的,学校要立即核实情况,对于超过一周时间不请假不到校、学校联系不上家长或做工作劝返无效的,学校应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生户籍地(若学生为随迁子女,则为其流入地)县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并持续做好后续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用好控辍保学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3
学期内出现超过三分之一以上时间因病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学生,学校要书面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告,班主任要书面通知学生和家长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严守纪律,加强管理
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各学校要严格转学管理和材料审核,不得以借读名义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原因劝退、劝转学生。
加强督查,严格问责
1
坚决防止办理虚假请假、休学手续实际在外借读或参加全日制违规培训;
2
正常教学时间内学生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校外补课。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经常性开展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明察暗访,如发现正常教学时间内在校外培训机构上课的学生,做好登记,并对学生所在学校进行通报。
3
对于在校生未正常履行请假手续,学校未及时联系家长、未按要求上报情况,学生上课时间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刑事案件等问题的,要追究学校连带责任。
02
学生请假制度
事假、病假和公假
请假分事假、病假和公假三种。
事假:因家里发生重大事情而无法继续在学校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能请事假,请事假一定要家长亲笔签名或亲自电话告知班主任(辅导员)。
病假:因身体不适而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请病假(或销假)时需提供医院的病历、发票等证明材料,或提供由家长亲笔签名的请假条,如事情紧急可由家长亲自电话告知请假,并于事后补齐请假手续。
公假:因参加学校或其他地方重大活动而无法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必须有班主任(辅导员)签名。
以上文章来源于安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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