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司机”和交警
是一对欢喜冤家
交警——我一心一意为你好
“酒鬼司机”——见了你我就想跑
7月5日晚,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在辖区城郊结合部开展夜查酒驾专项整治行动。
23时10分,一辆白色小车向执勤卡点驶来,当民警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时,驾驶人非但没减速停车,反而快速掉头想逃,民警立即采取措施拦截并控制该车,驾驶人男子见状迅速从驾驶室窜到后排座椅,佯装自己是一名乘客,“从容”地下车想第二次逃跑下来。
男子下车后,一股浓烈的酒味扑鼻而来。民警立即对男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涉嫌酒驾。
当听到将被带至交警队进一步处理时,男子便开始伺机逃跑,趁民警不注意,拔腿往前冲,不出5米被民警擒获。就在民警将其带上警车时,该男子仍不死心,还妄图打开车门第三次逃跑,最终还是逃不过民警的“五指山”,成功将其带回交警大队。
经检测,驾驶人岑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当晚岑某和覃某两人开车从环江到金城江吃饭饮酒。由于覃某喝的比较多,无法驾驶车辆,喝了两瓶啤酒的岑某自我“感觉良好”,就主动驾车,不料途中被民警查获。
岑某称,自己持有A2类驾驶证,平时以开大货车营运为生计,害怕被检测出酒驾后A2证降级,一时着急所以想逃跑。
根据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岑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六个月,准驾车型由A2降为B2的处罚。
面对处罚结果,岑某懊悔不已,好不容易到手的A2驾驶证,却因贪杯降了级,失去了大货车的驾驶资格,也砸掉了自己的饭碗。
“心存侥幸” 终是祸根
早知今日 何必当初
请驾驶人谨记酒后驾驶机动车
成本高、社会危害大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切莫触犯法律法规及安全底线
请拒绝酒后驾驶
来源:广西河池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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