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3日消息,苏州市高新区华山路沿线东浜新苑发生一起租户不按规定乱扔垃圾事件,在与当事人耐心劝说无果后,枫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对该租户进行了约谈,但其依旧不愿配合。7月12日,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决定对该租户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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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9日清晨,东浜新苑保洁员在小区内清扫道路,抬头正巧看见一位租户带着孩子下楼将一袋生活垃圾扔在了原先放置垃圾桶的点位上。在劝说无果后,小区负责人将情况上报至枫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赶到小区物业管理处后对该租户进行了约谈。在交谈过程中租户表示为自己乱扔垃圾的行为感到悔过。但当天下午,该租户找到劝说其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保洁员,并辱骂推搡,还将保洁员的手机摔坏,物业工作人员依旧耐心劝说并全程录像。但该租户仍不听劝,并将生活垃圾扔在小区道路上,甚至将路面的垃圾扔在物业工作人员身上。小区负责人见状将情况上报至枫桥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对租户进行劝说,但租户情绪激动不愿听劝,随后民警将租户带往枫桥派出所作进一步调解。7月12日,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再次对该租户进行约谈,并决定对该租户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最终,租户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深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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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这是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对东浜新苑开具的第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万厦物业本着以“教育引导为主、处罚为辅”的工作准则,对小区内发现的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住户进行上门劝说,对屡劝不听的住户,也将第一时间上报执法部门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共同守护我们的整洁环境。(苏报融媒记者 周建越 刘晓平 通讯员 赵婷)编辑:李俊锋 (新媒体运营师、高级摄影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