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期间,拆迁户和拆迁部门之间经常会有各种各样的矛盾,而这些矛盾的起因无不是补偿安置问题,如果拆迁户不肯就补偿数额问题让步,那么就可能遭遇违法拆迁行为,而在众多违法拆迁行为中,暴力胁迫拆迁户签协议就是其中最典型的一种。今天我们通过一则胁迫签协议的判例来给大家讲解一下,面对逼签协议的违法拆迁行为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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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介

赵某的房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三街,在拆迁范围内,因补偿标准不合理,赵某一直未与拆迁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为达到尽快拆迁的目的,自2016年5月开始,强佑公司多次采取威胁恐吓、打人砸屋的方式逼迫赵某搬迁。

2017年3月16日,强佑公司的拆迁人员将赵某塞到面包车内,该行为被摄像头所拍到。后赵某被带至强佑公司售楼处,拆迁公司的拆迁人员通过殴打、言语威胁方式,胁迫赵某签署拆迁补偿协议,赵某不得已签署了多份空白协议,但赵某故意将自己的名字写错。

赵某认为该协议是自己被胁迫时所签,不是自己真实意思表示,依法应当予以撤销,遂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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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件分析

本案中拆迁公司胁迫赵某签拆迁补偿协议的行为,是典型的违法逼迁行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依照法律规定,因该协议系赵某在被暴力胁迫下所签,故属于可撤销的协议,在赵某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胁迫事实存在的情况下,法院应当判决予以撤销。

三、法院判决

撤销赵某与强佑公司在2017年3月16日就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三街房屋签订的两份《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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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案件总结

征地拆迁期间,拆迁户因遭到胁迫签协议的状况屡有发生,但最终并不是每一个协议都会被法院依法撤销,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拆迁户是否能找到“受胁迫”的证据。本案中,赵某被拆迁公司的人塞到面包车里的场景,被摄像头所拍到,该段视频成为了本案的关键证据,另外,赵某在被胁迫时,故意签错自己的名字,也是为后续提起撤销之诉做了相应的铺垫,因为拆迁协议是一个重要的协议,而如果拆迁户所签的名字存在别字问题、但拆迁公司却完全没有发现,那么也可以对该协议系拆迁户在遭遇胁迫下故意签错进行佐证。

因此,如果大家在征地拆迁期间遭遇了胁迫签订补偿协议,一定要及时搜集相应的证据,然后依法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撤销该协议。如果没有找到相应的证据,大家也不要害怕,因为如果该协议的补偿标准远低于当地补偿标准,这种显示公平的协议也是不会得到法律认可的。

征地拆迁维权,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不仅要关注各种维权程序的期限问题,还要对提起何种法律程序进行仔细甄选。因此如果您在征地拆迁期间遇到了法律问题,建议您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进行委托,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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