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业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温92号建议的答复

浙林提〔2021〕20号

陈卓梅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松材线虫病是对我省森林资源破坏最严重的有害生物灾害。多年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坚持防治、保护并重的策略,采取专业除治、注药保护、林相改造、疫木除害监管等措施,大幅度降低了危害程度,全省以松林为主的林相格局依然保持稳定。去冬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袁家军书记批示精神,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狠抓松材线虫病疫木除治,到4月底,病死松树已经全面、精准“清零”,清理下山的疫木经粉碎后安全利用,挽回了灾害损失1亿元以上。各地坚持全面除治、强化监管,集中力量打攻坚战,对疫情除治实行“旁站式”监管,多数发生区危害程度开始好转。同时,各地对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松树景观集中的区域,从严落实防治措施,今年采取打孔注药保护松树360万株。

二、关于省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的建议

虽然我省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技术手段、资金保障等方面有了长足进步,但仍有短板与不足,掣肘防治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正如您在建议中指出:松材线虫病严重发生的原因,主要是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治不力造成的。您提出的对灾害严重发生区开展执法检查的建议,也正是我们十分关注的重要事项。开展执法检查对推动地方政府进一步落实防治责任,持续有力有效地抓好防治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2019年12月,省人大开展《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实施情况代表视察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我省中部地区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省人大已经将《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列入执行检查计划,我局已经会同相关部门研讨了行动方案,初步计划在今年9月,对温州、金华、丽水、台州等市的10个重灾区防治责任落实、资金政策保障、监测预警制度、疫区管理、执法力量配置等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三、关于建立健全长效防治机制的建议

您提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也是进一步做好防治工作的努力方向。近年来,各地已经开始从方法、路径、体制机制上着力,建立了一些比较规范的长效机制。在考核机制方面,省里已经将防治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生态省”建设、“平安浙江”和“森林浙江”考核。从2017年开始,省里建立了督察督办机制、约谈机制,着力解决“上热下冷”、措施疲软、防治工作“表面化”等问题。去年9月,省指挥部办公室对3个疫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组织开展了约谈。近期,省指挥部办公室对4个县(市、区)发出督办函和情况通报,并跟踪落实整改。发生区各级政府也将这项工作列入考核内容,追责问效力度持续加强。在检疫执法和疫区管理方面,全省除了除治性采伐外,已经停止了松树的采伐审批工作。省林业局已经连续10多年组织开展检疫执行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利用疫木的行为。在落实防治工作决策部署方面,各地实行的“除治核查机制”“除治作业监理机制”“全面验收机制”“约谈机制”等持续发力,推动防治工作精细化、常态化、标准化。在简化除治审批手续方面,零星清除病死树的清理采伐,已经实行“备案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中,对简化相关审批程序等已经提出新要求。“即时化”的病死树清除机制、“网格化”的疫情监测机制、“常态化”的疫木监管机制、“规范化”的松林保护机制等正在逐步成型。今年4月,我局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专题部署长效防治机制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以落实“林长制”为抓手,按照袁家军书记“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努力提高我省松材线虫病防治能力和水平”要求,抓紧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集成创新,激发防治工作新活力,持续、有力、有效地开展防治工作。

由于生物灾害的特殊性,我省未来松材线虫病发生危害形势仍然相当严峻。我们将认真落实您的意见、建议,把各项防治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蔓延。

感谢您对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浙江省林业局

2021年5月20日

来源: 浙江省林业局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