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深水财经社研究员 李肖

7月14日,江苏银保监局连发8张罚单,全部给了连云港两家农商银行及其责任人。

其中,江苏江苏赣榆农商银行及其两家下属分支机构因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等合计被罚140万,连云港东方农商银行因违规问题整改不到位等被罚70万元。

| 赣榆农商行被罚140万

具体来看,赣榆农商行及银行下属的墩后分理处和龙河支行三个被罚主体,事由较为一致,均涉及个贷违规问题。

其中,赣榆农商行因“发放虚假用途贷款;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70万元。

赣榆农商行墩后分理处因“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被连云港银保监分局罚款35万元。

赣榆农商行龙河支行则因“个人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被连云港银保监分局罚款35万元。

此外,银行涉事员工也受到监管处罚——墩后分理处的赵某、龙河支行的李某、以及总行的陈某对各自所在单位的相应违规事项负管理责任,分别被罚6万元、7万元和8万元。

此番多项违规叠加之下,如果加上员工的罚金,赣榆农商行整体被罚了161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赣榆农商行是由原赣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组建的连云港市首家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于2009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下辖44个经营网点,其中:1个营业部,30个支行,13个分理处。

| 连云港东方农商银行被罚70万

罚单显示,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问题整改不到位,未按规定报送监管统计报表经责令改正后逾期不改正”被连云港银保监分局罚款70万元。

另外,该行一名相关责任人左某因对违规案由负管理责任受到了监管部门的警告处罚。

官网资料显示,2004年3月,海州、新浦、连云三区联社合并成立连云港市区联社,2007年7月,改制连云港东方农村合作银行,2012年7月,组建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