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仁化县丹霞街道十字路口有学生共同骑乘共享电动车的危险举动被网友拍摄成视频并传到网上,引发网友关注。仁化交警立即部署警力展开调查,经核查,确定了视频里多人骑乘共享电动车的学生身份,年龄在14岁至15岁之间,因家长疏忽管理,当天利用家长手机扫码共享电动车后骑乘上路。

7月5日,仁化交警来到涉事学生学校会同学校领导对该六名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今后遵守交通法规,责令其对自己的行为深刻反思并书写检讨。同时,约谈学生家长,责令家长要切实加强对小孩的安全监管,意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交警、学生和家长共同签订《校园交通安全承诺书》,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7月6日,为有效提升广大师生的暑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遏制涉中学生违法驾乘电动车、摩托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宣传民警走进校园开展暑期学生交通安全出行宣讲,通过事故案例研判分析日常出行注意事项,安全乘坐电动车、摩托车,强调未满16周岁不能骑行电动车,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普及交通法律法规。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组织学生、家长签订一份《校园交通安全承诺书》,提高学生及其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积极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确保学生暑假期间的人身安全。

同时,韶关交警呼吁:

希望社会各界携起手来,

杜绝未成年人骑行共享电动车。

首先,家长应该管理好孩子,不给他们提供骑车上路的条件,禁止未成年人骑车上路。孩子骑车上路,部分家长是知情的,有的甚至还提供了便利。但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家长作为监护人,怠于监护会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可以通过班会课、发倡议书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告诉学生未满16周岁不能骑共享电动车上路。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制止,对于屡教不改者建议纳入校规校纪进行处理。

最后,共享电动车的运营商,不能只将不允许未成年人骑车的规定停留在纸面上,要研发可行的技术,进行必要预防,从源头上杜绝事故隐患。

来源:韶关交警